《恐惧景观》是段义孚的经典之作,深度探索了恐惧的空间以及这些景观如何在我们的生活以及历史的长河中发生变化。在一系列跨越地域、时间和文化的文章中,段义孚探讨了恐惧在个人和社会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成因:他描述了流行病以及超自然幻象所造成的恐惧,乡村和城市中的暴力和恐惧,对干旱、洪水、饥荒和疾病的恐惧,以及恐惧景观形成后灌输给民众的方式。
经译林出版社授权,我们摘选了本书第十四章《流放和监禁》分享给读者。
复杂社会有着复杂的交换代码。其中一些代码被正式化为法律和规章制度;多数代码则经由社会统治机关反复灌输,或多或少被成功内化成个体行为模式。不过,复杂社会永远不可能完全避免无政府状态(或叛乱)的威胁。其人口的多样化和分层化,难免会包含一些出于不同原因而偏离了被普遍接受的规范,或是刻意寻求颠覆它们的元素。疯子不会服从礼貌行为的规则。流浪汉和闲散人士,以及通常所说的那种一无所有、居无定所的穷人,同样不会将其当回事。对成功阶层的成员来说,这样的人是不稳定的漂流物;他们没有稳定的住所、家庭和俗世财产。他们被视为暴力的,随时准备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社会会怎样来应对这样的边缘成员呢?以前,如果他们不暴力并且有一些合法的谋生手段,社会便会容忍他们的存在。心智缺陷者、乞丐、无业游民和无助贫民,都生活在有地位的人和富人中间。如果社会边缘成员犯了罪,他们会迅速受到苛刻的惩罚。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在现代时期之前,刑罚方式有多么残酷。不过,多数社会还有另外两个强加秩序或阻止内部混乱的方法:流放和监禁。流放是把危险分子从共同体中驱逐出去;监禁则是将危险分子在空间上隔绝起来,从而使其不至于危害社会。
在古罗马和古中国,上等阶层的违法者会被流放到荒岛和穷乡僻壤,在家庭和朋友的帮助下,他们可能生活得相当舒适。底层重犯也会被流放,但他们必须戴着脚镣服劳役。在现代时期,流放异域是一种重要的惩罚类型。从 17 世纪到 19 世纪早期,英、法两国都把它们的欠债者和重罪犯流放到殖民地。这些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无须在此重复。人们较不熟悉的是本地层面的放逐,即将危险分子与社区隔开。
面对那些名声不好的人、无业游民和潜在的犯罪者,一个社区能有何应对措施?答案是,除非这些人能够以出生于此或是长居于此来证明自己是社区一员,否则他们就会遭到驱逐。小城镇畏惧陌生人,因为他们很可能成为一种经济负担并扰乱当地组织严密的社会秩序。城市相对来说会更加宽容一些,但即使一个大社区,也会有去除其寄生成员的压力(如果他们的聚集人数太多的话)。16 世纪末期,巴黎有十万人,其中光乞丐就有约三万。显然,背负如此重担的城市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1606 年,巴黎高等法院下令将巴黎的乞丐抓到公共广场上进行鞭打,在其肩上打上印记,然后将其逐出巴黎。为了保护首都,不让他们返回,1607 年颁布的一项法令要求,所有城门都要安排弓箭手。
面对那些精神病患,社会又是怎样应对的呢?疯人是那些头脑有问题的人。由于头脑失去理智,他们的行为显得异常古怪,要么是人畜无害地四处游荡,要么就非常暴力。从古希腊时代到中世纪晚期,除了巫术或宗教性质的药物之外,对待疯子有两种基本办法:有暴力行为的会被用铁链锁在私人房子和宗教机构;不会伤及他人的则会稍稍受到监视,但仍被允许生活在人群中。当精神病患人数增多且引起众多麻烦,当局会将他们从城里赶出去,任由其在乡下游荡。中世纪晚期到 16 世纪之间,人们开始采取措施把精神病患流放到更远的地方。城市当局雇用水手和商人将其运至极其遥远的城镇,他们在那些地方是真的可能走丢。
显然,所有社会都希望能除掉其内部的疯子。在可以确定他们所来自的地方的情况下,他们经常会被遣返原籍。德国乡镇就是这样做的,而其他国家的乡镇也是如此。地方官员愿把精神病患送到多远的地方?1377—1397 年间,纽伦堡市政委员用公费把十三个疯子送往班贝格、帕绍和雷根斯堡,最远则送到了维也纳和匈牙利。还有种更仁慈的做法是,把他们放入小船,送往朝圣地的寺庙,例如靠近安特卫普的吉尔的圣戴姆法神庙。沿着莱茵河和佛兰芒运河,人们可以看到那些“愚人船”载着它们的“疯狂的货物”漂往遥远的地方。这种治疗办法在塞巴斯蒂安·布兰特(Sebastian Brant)知名的讽刺诗《愚人船》(Dos Narrenschiff)中有记载,它在 15 世纪的西欧达到顶峰。在“愚人船”上,疯狂的意象与水恰当地连接到了一起:水,作为一种指示着不定状态的流动介质,是“疯狂”的一个恰当象征。相比之下,理智的状态,就成了发疯的心灵希望到达和下锚停驻的坚实大地。
依照我们的思考方式,面对那些难驾驭者带来的威胁,最简单的应对办法就是在空间上对他们进行限制,比如将其关入监狱和收容所。但在 16 世纪之前,这一想法并未被付诸实践。当然,古时候也有监狱,但它们并未被看成一种控制不守秩序者的设施,也没有被有意当成一种惩罚手段。希腊人极少使用监狱:只要有三个人作保,希腊法律就会禁止逮捕任何被指控犯有重罪的人。罗马人意识到可以采取监禁措施,但拒绝采用。按照 3 世纪早期的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的看法,监狱可被用来关押人,但不是为了惩罚他们。它是一个在审判前拘留嫌犯和供死刑犯在被处决前待着的地方。
在欧洲中世纪时期,关于监狱功用的这一看法基本没有发生改变。监禁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例如,欠债者会被投入监狱,直到他们还完债务;重要的俘虏也会被关入土牢,直到收到他们家人缴纳的赎金。囚犯在一个黑暗和发霉的牢房里被关上一年或更久,可能会变得虚弱不堪。他无疑是受到了严厉惩罚,但是社会并不会这样来看待此事。这里的区别很重要,因为社会在将监狱视作惩罚之地的同时,也是将其视作了救赎之地。因此,残酷和理想、绝望和希望交织在一起,并造就了自相矛盾的监狱和收容所的景象,而这些景象持续不断地困扰着我们。想要了解这一矛盾心理是怎样出现的,我们应该来看看欧洲创造禁闭之地的第一个系统尝试——麻风病院。
1000—1400 年间,麻风病在欧洲广为流行。麻风病隔离地多达一万九千处,一度让欧洲人的面庞布满麻斑。1226 年,法国官方记录在案的这种地方超过两千个。15 世纪,英国有三百六十二所麻风病院,其中二百八十五所都在英国。这些地方都位于居民区以外;随着城镇边缘向着这些麻风病院扩张,它们也可能被迁走。这一机构的污名可以从下面这一事实看出:在罗斯托克、科隆和其他地方,麻风病院都建于处决犯人的地方。而且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可能,麻风病院都会建于城镇的下风处,以免其院内肮脏的空气沾染健康的居民。麻风病患者被孤立了起来。将他们与世界区隔开的那些宗教仪式,与对待死者的那种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古时候也有监狱,但它们并未被看成一种控制不守秩序者的设施,也没有被有意当成一种惩罚手段
为什么当时人们如此畏惧麻风病患者?我们在现今时代对麻风病的恐惧,是建立在“这种病可能会传染”这种疑虑的基础之上的。中世纪人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呢?1346 年,爱德华三世颁布了一项法令,把伦敦所有的麻风病患者统统驱逐出城:他觉得他们可能会通过故意传染健康的人,让自己这样的病人增多来寻求安慰。到 15 世纪末期,人们已不再怀疑,传染性是隔离麻风病患者最强有力的原因。尚不太清楚的是,是什么动机导致人们在中世纪早期建立麻风病院和隔离地。当时人们脑中在意的,似乎并非传染的危险。麻风病院的章程丝毫没有表明,人们建立它是为了迫切地阻止疾病传播。当时广为人知的是,感染者必须得到许可才能住院:允许入院被视作一种特权,不被接受则被视作一种惩罚。如果说人们害怕这种疾病,那么这种害怕并未强大到阻止老人和穷人到麻风病院里来寻找食物和庇护。而且,尽管受感染者与他人分开居住,但他们并没有被软禁在屋里。病人不用费太大劲儿就可以得到准许去参观邻近市镇,甚至还可以在那里过夜。
某种对传染所抱有的恐惧始终存在,尤其是在可以看到其让人恶心的脓疮处的情况下;但在 11 和 12 世纪,把麻风病患者与他人区隔开的一个主要理由是,人们相信他们随身带有污秽的耻辱标记。麻风病被视为一种道德疾病,其受害者的邪恶行为,会和这种病本身的传染性一样,威胁到社会。中世纪的人认为麻风病与好色有关,麻风病患者是淫秽和好色的,是罪人。但与其他罪人不同的是,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不用为自己的罪负责。教会宣称他们对世界来说是已死之人,但是他们的灵魂仍可获救。
从本质上来说,麻风病院属于宗教机构;甚至那些市镇自营的麻风病院也得到了教会的赞助。麻风病院的章程强调灵魂得救。有些地方宗教人员的数量超过了患者的人数。受到教会的影响,人们对待麻风病的态度很是矛盾:这种病既是受诅咒的罪人的外在标记,又是受到上帝特别恩宠(也就是有资格参与基督用自己的极度痛苦和屈辱来拯救世界的行为)的外在标记。林肯的圣休(Saint Hugh of Lincoln,1140—1200)狂热地将麻风病患者描述为天堂的花朵,永恒之王皇冠上的珠宝。比利时都尔奈的主教于 1239 年极力主张说,麻风病是来自上帝的一件礼物。麻风病隔离地确实是一个恐怖之地,一个“被诅咒之人的城市”;但在另一方面,通过神秘主义的视角,他们又被视作拥有来自上天的恩典。
大约在公元 1400 年,麻风病的毒性开始下降。受感染者也不再让社会大众感到恐慌。麻风病院残败朽烂,一种隔离的形式就这样宣告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隔离本身就此结束。实际上,我们可能会把 15 世纪视作“监禁时代”的开始,直到现在我们仍然置身其中。是哪些力量和事件导致了这一变动呢?其中比较突出的那些可以简述如下。在 15 和 16 世纪,西欧经受了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动乱。其中一些动乱标志着欧洲从封建经济转向资本主义经济。人口迅速上升,工资下降,失业普遍存在。城镇因为新的产业而繁荣起来,但与此同时也使得穷人和失业者聚集于此。在英国乡下,耕地被圈起,变成富有农场主放羊的地方。没有工作和土地的农民被迫四处流浪,进入城镇。战争导致社会混乱和暴力倾向。逃兵、复员军人、被遣散的私有军队的战士,加入了叫花子和流浪汉的队列。一边是对慈善机构的需求在增加,一边则是经营贫民院和医院的宗教机构陷入衰落状态,甚至就连最低限度地满足穷人和病患的需要都做不到。
统治者和政府警觉地注视着这一规模逐渐扩大的浪潮。叫花子看上去很不悦目并让人讨厌;而更糟糕的是,许多保持着有组织联系的流浪者还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定。他们偷盗,掠夺,强奸,杀人,凡有红白喜事之地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之中一些具有政治头脑的人更是会暗中煽动骚乱。
英国都铎王朝将流浪汉视为对公共秩序的一个威胁,以及对其统治的一个挑战。它周期性地通过一些严刑峻法来限制那种无目的的流动。都铎王朝立法和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把穷人限制在其家乡教区内。教区是基本的责任单位。离开它的人都要回到它那里。1495 年的一条法令要求所有地方警察,上到警长下到下级警员,将流浪汉抓捕起来关上三天两夜,只提供面包和水,然后强迫他们在六个星期内返回他们出生或成长地方的教区。1531 年,一条法规对无照乞讨者予以重罚,流浪汉和难驾驭的游手好闲者则会被鞭打一顿,然后遣回他们的原教区。
简而言之,穷人会被留在原地不动。当地社区会怎样对待他们呢?理想情况下,无力照顾自己的、受人尊敬的穷人可以在救济院得到照顾。有劳动能力的叫花子和游手好闲者则被安置在教养院,通过做工、祷告和养成有规律的习惯,变成社会中有生产力的一员。1556 年,英国第一家教养院在伦敦出现。它由昔日爱德华六世的布赖德威尔宫改造而成。翻新后的宫殿接收了一些身体强壮的地痞和妓女,他们全都被迫参加工作:女人纺织;男人在面包房工作,在磨坊碾磨谷物,或是在铁匠铺做钉子。1576 年,议会规定每个郡在自己的辖区内至少要设立一所“布赖德威尔宫”式的教养院来减少贫困现象。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也许多达二百所的教养院。一开始,设置教养院的用意并不是作为惩罚之地。它的表面目的是雇用穷人,教给青少年一门手艺,以及改造流浪汉。其中一些教养院,尤其是在其成立初期,成功地让居住其中的人过上了一种稳定有序的生活,但到 17 世纪末期,它们已经变得与通常的监狱没什么区别。
受到英国原型榜样的启发,17 和 18 世纪的欧洲出现了数百所教养院。其中出现最早的是阿姆斯特丹的管教所,它成立于 1598 年,建于一所废弃的女修道院中,它收留的人员非常复杂,从重罪者和被判无期徒刑者,到普通的行为不端者(比如叫花子和逃亡学徒),再到富裕人家不可救药的儿子。管教所的创建者原本计划将其建成一所感化院,让入住人员通过接受各种职业技能训练,学会勤劳和敬神。实际上,这些荷兰感化院很快就变成市属工厂,里面的人作为被囚禁的廉价劳动力,受到商人和工厂主残酷的剥削,以便为其赢利。荷兰的这类机构为欧洲其他地方相似的济贫院的建立提供了模型。1620 年,第一家德意志地区的济贫院在汉堡建起。它的面积是教养院的两倍,足以容纳五百人入住。虽然该机构为有意愿的叫花子提供工作,但其根本目的则是将叫花子、酒鬼和闲散人员从街上收容进来,强迫他们通过艰苦劳作来维持生计。18 世纪末期,德意志地区有六十个这样的机构。
一开始,设置教养院的用意并不是作为惩罚之地。
欧洲最大的监禁场所是巴黎的总医院(Hôpital Général)。1656 年成立后没多久,它的居住者就增加到令人惊讶的六千人,这意味着巴黎每一百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在里面待过。尽管表面上总医院为穷人和病残者提供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但其实际运作表明它完全与卫生保健无关。这一机构首要关注的是秩序——专制君主和上升的中产阶级理解的那种秩序。懒惰是所有罪恶的来源,罪恶可被简单定义为瓦解和混乱的力量。在持久的艰辛工作中,个人和社会都可以得到救赎;为此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强制手段,包括铁锁、铁链、鞭子和土牢。巴黎模式被认为是成功的。1676 年 6 月 16 日,一项皇家法令要求每个城市都要设立一所“总医院”在这样的监禁之地,一般谁会从中受益呢?似乎是从以各自方式进入总医院的巴黎居民中涌现出的格外众多的人物类型:重犯,淫乱者,放荡者,亵渎者,疯子,败家子,败家子的儿子,孕妇,跛子,绝症患者,叫花子,弃婴,无家可归的青少年,无家可归的老人。虽然巴黎的这家机构试图通过性别和年龄大致区分一下它的入住者,但这项任务经常会变成一种非常随意的事情,因而,原本是供妇女和女孩使用的萨尔佩特里埃医院(Salpétrière),后来却又塞进了老人和年轻男孩,而在“女性”这一分类中,同样掺杂着从发疯的人到生病的母亲各色人员。
在 17 和 18 世纪,西欧上层社会越来越无法容忍看到那些被它认为偏离常规和难以驾驭的人。被驱逐者和边缘人士,即使不是一种自然威胁,至少也是一种羞耻感的来源;他们是重犯还是欠债者,醉汉还是疯子,都不重要,因为他们都从上层社会的视线中被去除并监禁起来了。欧洲监禁场所的一种巨大罪恶,就像英国改革者约翰·霍华德在 18 世纪晚期指出的,就是不加区别地把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关在一起。
监禁的理论和实践充满了冲突、矛盾和反讽。我们已经注意到把宫殿或女修道院改建成教养院这一举措里面所包含的反讽意味。实际上,18 世纪中期欧洲的多数监狱,不论从外部看还是从里面看都是可怕的地方。英国没有哪座建筑是出于安置恶徒异端的目的而建造的,除非是把城堡的地牢算进来。实际使用到的建筑物包括房子的地窖和城墙的门楼(例如纽盖特监狱)。另一方面,有些监禁之地则是带着一种集体自豪感修造而成,看上去很是宏伟。巴黎总医院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的规模和声望,激发伦敦在 1676 年新建成了收治精神病患者的伯利恒医院。这座疯人院(伦敦民间叫它新伯利恒)在当时获得了众多赞誉。日记作家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认为它“非常壮观”。国外游客更是对它赞不绝口。建成后没多久,一位民谣作家就创作了一首一百行的民谣,标题是“伯利恒的秀丽、伦敦的慈善和城市的荣耀”。然而,这一建筑本身却体现了刺目的矛盾。一个矛盾是,建筑外观堂皇华丽,内部却是腐败霉变的囚犯房间、锁链、烙铁和鞭子。另一个矛盾(同样令人痛苦,因为我们现在是意识到它的)源自这些疯人屈辱卑贱的状态与他们作为旅游景观的受欢迎程度之间的对比。17 世纪和 18 世纪早期,疯子被当成最低贱的人对待,其中一些被贬低或几乎只有动物状态,尽管他们仍然拥有一个可被救赎的灵魂。罪犯在和疯子一起被关押监禁时,人们往往都会同情他必须跟疯子待在一起。可是,不仅是下层社会,就连上层社会成员也喜欢涌入伯利恒找乐。就像现今的人们可能会残忍地戏弄被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在早期那个时代,伯利恒的参观者也会故意触怒牢中囚犯,或是用杜松子酒将他们搞醉以便看到更加奇怪的举止。伯利恒医院最终于 1770 年关门,在这之前它平均每年接待九万六千名访客。门票收入维持着这一机构的运营。
被关入监牢里的不体面者有许多不同类型,其中仅有疯子能够吸引大批好奇的参观者。牢里的重犯、叫花子和地痞并不引人关注。监狱被人们回避,它们在人们心中引起的即便不是恐惧,也是不安。在英国,至少从 15 世纪起,“监狱热”(即斑疹伤寒)这一术语就开始得到使用并为人们所害怕:它被用来宽泛地指称会几乎不出意外地压垮狱中囚犯的一系列疾病。议会曾在 17 世纪不冷不热地尝试降低“监狱热”的严重程度,但并未取得什么成效。直到一个多世纪后,它仍是一种常见病。为什么它会存在这么长时间,而且看上去也无法根除呢?为了找寻这一问题的答案,威廉· 史密斯医生在 1776 年将其归因于监狱的设计及其管理的糟糕状态。有些监狱设在地下,在那里面,“囚犯必须弯着腰才能动弹,食物被从活板门中扔进来,由于老鼠较多,还得与老鼠抢食”。牢房经常都是潮湿阴暗,有时地板上会有近一米深的水。监狱没有烟囱,没有壁炉,没有床,只有麦秸堆,由于更换一次的时间实在过长,以至 于它们散发着“肮脏的恶臭”。从约翰· 霍华德关于欧洲大陆情况的调查来看,那里的监狱显然也没好到哪儿去。
当然,人们有充足的理由对监禁心生恐惧:令人恐惧的事情都发生在监狱的高墙内。不过在 18 世纪中期,英国人和法国人突然把禁闭之地看成一种无法控制的邪恶的来源;它会四处传播并危及城市,即使重犯一直被关在监牢里。这是恐惧的对象一种无差别的腐败,它既是物理的,也是道德的。人们认为,监狱和收容所的暴力和退化产生的毒气,可能在围墙外几百米远的地方都嗅得到。这一“发酵”想法(当时科学界的新发现)加重了人们的怀疑。各种各样的有毒蒸气和腐蚀性液体都可能在监狱封闭的空间中生成,它们肯定会逸出围墙,攻击邻近社区。
不仅仅是“监狱热”让人恐惧。一个具体事件更是增强了英国人对“什么是无法控制的邪恶”的认识。1750 年 4 月,来自纽盖特监狱的两个带病的囚犯在老贝利街的中央刑事法庭接受审判,在那里他们造成了传染,结果死了五十人,包括法官、陪审员、律师和许多听众。“这场灾难说服伦敦市法团着手与白厅协商,请求拨款进行经济援助,重建伦敦郡长詹森(Sheriff Janssen)所说的‘发霉和腐败的可恶温床’(纽盖特监狱)。”1780 年,一场瘟疫横扫巴黎,市民都相信传染来自总医院,以至于他们谈到要去烧毁其下属比塞特医院的房子。
这是恐惧的对象一种无差别的腐败,它既是物理的,也是道德的。
古老的欧洲是辉煌和朽烂的混合物,大西洋对面则是一个初生的新世界。北美殖民时期及美国独立后最初数十年中,“监禁”这项权宜之计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呢?大卫·罗斯曼(David Rothman)精彩地讲述过这个故事;它与欧洲的体验有所不同,但仍有不少相似之处。早期殖民时期,禁闭机构几乎不存在。17 世纪下半叶开始在欧洲激增的教养院,在新世界也没有引起什么回应。主要原因是,贫困并非普遍存在;各家各户都是自己照顾自家无法自理的人。仅有几个镇建有贫民院,它们将其作为最后一招/应急之用。1736 年,纽约开办了一个有多种用途的收容所。它是一个“救济院、囚犯工厂和教养院”。轻度精神病患者也可进入,与其他囚犯一道干活。其管教与通常的家庭几乎没有区别,事实上,这一机构的建筑,模仿的也是普通人的住所。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波士顿救济院和其他地方一些相似的收容所。它们通常位于城镇的边界内,在外观上与管理程序上都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殖民地时期的监狱,在结构和日常惯例上也类似于家庭。设计它们的目的并不是用来威逼罪犯。因此,从中逃跑非常容易并频繁发生。
另一方面,殖民地美国仍然保留了许多旧世界对待罪犯、流浪汉和疯子的态度。身体惩罚非常苛苦,包括足枷、颈手枷和绞刑架在内,这三者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定居点的必备物。政府通过严格的法令,限止叫花子和流浪汉的活动范围。在纽约殖民地,1683 年颁布的一项法令授权治安官将流浪汉“从哪里来还撵回哪里去”。反对流浪汉的规章制度在 1721 年得到进一步强化。
对待严重精神病患的方法与欧洲有些相像。1756 年,殖民地美国的第一家综合医院宾夕法尼亚医院,正式开业。精神病患被关入地窖。人们经常用铁链将他们锁在固定于地板或墙壁的圆环上。监管者带着一条鞭子,随时都可使用。精神病患被视作狂暴的野兽。当地人带外地客人消遣的一种方式就是,带他们去观看和戏弄那些精神病患。那个时代一种残暴的离奇想法是,精神病患就像野生动物一样,对天气不够敏感,因此可以将他们光着身子关在牢中。本雅明·拉什(Benjamin Rush)医生曾向这种残暴行为开战,但他同样认为精神病患是低等人。例如,他相信,不让精神病患吃饭可以“驯服”他们,他援引了这样一个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在印度,人们驯服野象的方式就是不给它们喂食,直到它们饿得瘦骨嶙峋。他还建议用驯服野马的方法来驯服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
按照罗斯曼的看法,在独立战争和内战这两个时期之间,刑罚思想上出现了两个主要变化。从美国独立到 19 世纪头十年,受启蒙思想影响,美国人开始减少身体处罚,尤其是尽量不用绞刑架,而是更倾向于一套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相匹配的监禁体系。对特定监禁的恐惧而不是对绞刑架的应用才会阻止犯罪。该时期人们关注的重点放在改革法律制度上,并引入了监狱作为该制度的物质武器。但是极少有人去注意,监禁可能会怎样影响囚犯和监狱外的自由社会。
在 19 世纪 20 年代,美国刑罚思想的焦点从法律制度转移到了偏常者和监狱。从 19 世纪 20 年代到内战期间,监禁场所的基本理念和修建,都经历了一些革命性的、理想化的、富于反讽意味的变化。那时的一个重要观念是,是社会,而不是原罪,在助长犯罪行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人是怎样看待他们所处社会的?他们确实感到骄傲,同时也深陷困扰: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们摒弃了过去的残暴行径;之所以困扰,则是因为他们看到,更早的社会秩序中的美德(稳定的社区,固定的等级)为他们遥远的祖先所享有,却在他们自己的时代受到了挑战。社会似乎处在了混乱的边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没有得到家庭支持和规训的年轻人,会很容易屈服于城镇中的许多诱惑:小酒馆,充斥着放荡顾客的剧院,妓院,有着满是小偷和酒鬼的小餐馆的街道。
面对此情此景又能做些什么呢?有人建议关闭小酒馆和妓院。另一种方案是给偏常者创造一个特别的地方:将他们从社会中清除出去,并放进一个不受腐化的环境,即监狱。这样一个理想设置所要求的几乎是最彻底的隔离和最严密的纪律。将罪犯从他们腐败的周围环境中清除出去,仅仅是为了让其受到其他罪犯的邪恶影响;这显然是一种愚蠢之举。必须将他们互相分开,就像必须将他们与外界分开一样;甚至就连他们的家庭都不应该去探监。顺从得是绝对的,谁不顺从就得挨鞭子。
在这个时代,改良派信念中一个突出的原则是,相信建筑可以改变人的个性。改革者不惜力气不惜代价地创造一种物理环境:他们觉得这种环境可以靠极度精准地管控那群堕落人士的时间和空间来对其进行再教育。建筑学被提升为一种重要的道德科学。监狱内部的复杂构造反映了对隔离和控制的需要。巨型的外观透射出一种力量感。杰克逊时代的监狱通常都是建造在田园般的环境中,看上去就像中世纪的城堡,而周围则是其领地。
毫无疑问的是,美国公民为他们的刑罚机构感到骄傲,这些机构不仅吸引了当地游人,还吸引了海外杰出的改革者和作家,包括托克维尔。到 19 世纪 30 年代,美国监狱已是举世闻名。退一步说,这也是件奇怪的事:一个不断夸耀其自由的国家也提供了为世界羡慕的严格控制的监狱。事实上,监狱的一些拥护者对这一创造极为满意,建议将其作为一个值得广大社会模仿的模型进行推广。他们认为,救济院和济贫院明显会受益于理想化的监狱设置;此外,按照波士顿监狱纪律协会(Boston Prison Discipline Society)的看法,这样的设置也能“极大地促进大家庭、男女寄宿学校和大学里的秩序、严谨性与纯洁性”。1800 年之前,程度较轻的精神病患会在家中得到家人的照料,或是由政府出资在救济院与有病的叫花子住在一起。如果有暴力行为,他们会被当成罪犯严厉对待,或是被视作低等人类,需要通过被监禁在家中或是关入医院的地窖来得到驯化。启蒙的观念,以及贵格会的信仰和人道实践,最终改变了人们对待精神病患的态度。1792 年,医师和改革者皮内尔(Philippe Pinel)在比塞特医院把精神病患从铁链下解放出来,这一年英国约克郡的贵格会信徒也建立了约克郡收容所(一家以人道方式对待精神病患的医院)。1817 年,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受到约克郡收容所的启发,在弗兰克福开办了一家精神病院。不过,直到约 1820 年,用来改进精神病院的举措大都是私人进行和偶尔为之;在那之后,它们开始变得更加系统化和公众化。到 1850 年,几乎东北部和中西部每个州的议会都资助了一所精神病院;1860 年,三十三个州中有二十八个都设有公立精神病院。
这也是件奇怪的事:一个不断夸耀其自由的国家也提供了为世界羡慕的严格控制的监狱。
是什么带来了这些改变?如果我们把改变看成杰克逊时代“用监禁解决社会问题”这一大方向的一部分,就不会对其感到太过吃惊。在启蒙运动和贵格会的影响下,精神病患受到更多的人道对待,但是美国人注意到,温和的关心并不一定会带来治愈,而到 19 世纪 30 年代末,他们开始相信精神病患越来越多。原因何在?在医学上和政治上比较有影响的观点,并不怀疑精神病有器官方面和生物化学方面的原因,但是他们更加相信,其主要起因在于社会的混乱本质。欧洲人长期以来一直怀疑文明与疯狂之间有关系,而美国人则因有着很强的反对城市的态度,更是把这种怀疑变成一种教条。快速混乱的城市生活、巨大的社会流动性、政治参与的智力挑战、宗教自由上的选择痛苦——所有这些都给人的头脑施加了太大的压力。想要治愈疯子,就必须将其从新生的共和国有着惊人流动性的社会秩序中移除出去,然后安置到一个被隔绝、被特意创造出的有秩序、有纪律的环境里。
治疗精神病患,就像罪犯的改造一样,应该从建筑和行政管理上入手。精神病院数量倍增。它们从平坦的乡村风景和新郊区的小房子上方突然冒出。在内战前的美国,它们厚实的墙壁成为人们熟悉的地标。改善发生在精神病院内部,监狱的建造者不再认为必须在地牢里设置黑暗的囚室。19 世纪 30 和 40 年代,病人经常受到仁慈的对待。医疗管理者废除了鞭子和链子,取而代之的是受到高度管控的生活,具体管控程度取决于病人完成手工任务的表现。无疑,精神病院仍是一个极度让人感到压抑的地方。它那沉重的外观造型与普通房子有很大不同,象征着一种专制制度的权力。然而,这一权力意在恢复精神病患的正常状态;而这类医院在其物理设计和管理上都具有高度管制的“乌托邦社区”的某些特征,这种社区寻求将自己与外部世界持续不断的、矛盾的要求隔绝开来。
作为新世界中的一个新国家,美国可能有许多重犯和精神病患,但肯定没有很多流浪的穷人。17 和 18 世纪的美国人并不怎么关心贫穷问题。也很少会有人依赖公共慈善团体为生。1814 年,新闻记者赫齐卡亚· 奈尔斯(Hezekiah Niles)指出,费城的救济院中约有七百名贫民,但若是贫困状况在该市与在英格兰一样普遍的话,那么该院约有一万八千人需要照顾。
19 世纪早期,人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美国人产生了一种新的敏感性,认为贫穷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不安定的一个来源。穷人多多少少必须受到管制,以便使其具有生产力。有社会地位的人极少会同情叫花子,会认为他们懒惰、意志薄弱、没有节制。社会尽管认为它应该为重犯和疯子的出现负责,但却并不认为自己应该为穷人的出现负责。从广泛的意义上说,社会当然是有罪的,它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诱惑,像小酒馆、妓院和赌场,但是有地位的人相信,无论小酒馆有多少,或是赌场掩藏得有多好,穷人都会找到它们——他们在找工作时却从未如此勤勉。对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毫不奇怪的是,对于这个问题,与在杰克逊时代存在的许多其他问题一样,答案依然是监禁。19 世纪前三十年,济贫院迅速增多,先是在马萨诸塞和纽约,然后在新英格兰、东海岸中部、中西部州。在美国中西部,把穷人关起来的呼声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在几乎没有穷人存在的地方也建起了济贫院。
美国的监禁实验,从最好的方面来说也仅仅是获得了暂时的成功。一种理想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罪犯、疯子或叫花子可以通过有纪律的劳动得到再教育)只有在其规模较小且能得到社区热忱支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存在。现实生活中极少有这种情形。随着偏常者和叫花子增多,机构很快就人满为患,不得不改变自身特点。设立于 1824 年的哈特福德收容所可以容纳四十名患者,但在康涅狄格约有一千名精神病患需要照顾。成立于 1823 年的波士顿勤劳之家,原本是想成为一个为有能力的穷人提供就业的模范场所。但仅过了十年,它就成为病人、疯子和贫困儿童的栖身地。19 世纪 50 年代,几乎所有的精神病院都失去其特色属性,而到 19 世纪 70 年代,几乎没有一家还能维持其原初宗旨不变。人们本想在围墙内创造出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最后屈服了(可能受到威胁),取代这个世界的是一种混乱到威胁让位给混乱的情景。随着看管者越来越关注怎样确保安全,道德治疗与改革想法逐渐消失。到了 19 世纪末期,精神病院已不再披着理想主义的外衣,而是赤裸在风景中,成为一个让人尴尬和厌恶的对象。
把偏常者监禁起来并未解决社会问题。可以采用的更好的策略是什么呢?20 世纪广为流行的看法是,让重犯(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包括精神病患和疯子)重新回到社会的怀抱。有着城堡似的城墙和警戒塔的监狱仍是一个令人敬畏的标志,它提示着我们,较早时候的人们相信可以通过禁闭来改变偏常者。现在它被一个“不被见”的新理想所替换(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不被看见”的耻辱感所促成),因而现代监狱从远处看就像一所高中,或者建得很低,隐藏在山坡后,以至于人们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几乎看不到它。
题图为电影《肖申克的救赎》(1994)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