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女孩壬·余的每一日始于泳池,终于泳池。如果她游得足够好,足够快,许诺她的美好一切就会出现——名牌大学的录取、父母的宠爱、教练的倚重、光明的未来。
他们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们说:痛,就是软弱正在离开身体。
期待的重量、成长的残暴、生而为女的困境种种加之于她身。无处不痛,无时无刻不痛。她只能潜入泳池中逃离。身体触及氯水的刹那,裙摆变成鱼尾,皮肤化作鱼鳞。
《氯水人鱼》是美籍华裔作家宋玉生猛首作,绚丽与恐怖相融,以人鱼为引,叩问生而为女的苦痛与血腥——“人鱼不是天生的。我们是被造就的。”女性也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
以下经“中信·无界”授权,节选自本书。
“好了!放进去了,我觉得是进去了。”我直起身,双臂像十字一样展开,撑着厕所隔间墙壁站起来。我扭动臀胯,想试试看能不能感觉到体内的棉条。
“我手上全是你的血。”她说。她戳了戳我的上臂,留下一个水红色的点。
我又爆发出一阵大笑,很快她也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的声音很低沉,仿佛肚子都要炸了。我的手从墙壁上移开,去掐自己的侧腰,在隔板上留下一串血手印。这饱含荷尔蒙罪证的犯罪现场令我们俩都笑得更猖狂了。
“幕后红‘手’,当场抓获。”我呛喘着说。
“闭嘴。佩袅洛普怎么样了?她开心了吗?”
“她说她很开心!”我边咳边说,笑得太厉害以至于无法呼吸,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
主持人的声音再次在更衣室响起,宣布女子 200 码自由泳比赛开始。我清了清嗓子,欢乐的笑声顿时随着近在咫尺的比赛而消散。我轻轻抚摸佩袅洛普。我用手背擦了擦嘴, 尝到了血味。
“好了,咱们走吧。你能帮我把泳装提起来吗?”我问。
凯茜点点头,一只手捂住嘴,试图堵住笑声。我把泳装
拉过胸部,挑起眉毛望着她,等待着。她靠近了我——再一次——提起左边的带子,然后是右边的,绕过胳膊,箍住肩膀,调整位置,直到它们正好落在三角肌上。皮肤被氨纶纤维面料勒得泛白。泳装很紧。一切完美。
我走到洗手池边,用肥皂清洗小臂。血水顺着排水道流下,把白瓷染成红色。
“你也该洗洗手。”我望向镜子中的她。她站在我身后,凝视着打开的手掌。她没有理我,而是专注地看着手指和掌中的血迹,仿佛入迷。
“谢谢你帮我忙。”我轻轻地说。我的声音太小了,因此我并不确定凯茜能否听得见。毕竟外面依然隐隐传来比赛的喧嚣:人群的絮语、泳者的叽叽喳喳、教练尖锐的哨声。我们笑过之后,声音好像在同一刻涌回到更衣室中,仿佛我们之前共度的那一刻实在太过庄严肃穆,实在不宜被琐碎的杂音打扰。
“我们走吧。”我大步离去,把几缕杂乱的碎发塞进泳帽里,边走边活动着肌肉,双臂在头顶呈流线型,腿交替弯曲踢臀,拉伸大腿股四头肌。我在厕所隔间里得到的热身已经足够了。我回归了竞技状态。
我前面那组选手已经游到了最后一圈。只要再晚一点, 我就会错过比赛。我们一起走到我的泳道前。我走过去之前, 她抬起手与我击掌。
“祝你好运。”她说。
她的手掌依然是猩红的。她没有洗手。我的血和她的皮肤融在一起。
人体生物钟逼得我不得不蜷缩在热水瓶旁,而不是游泳浴巾里。一般来月经的时候,我依然会努力不缺席训练,但有些时候疼痛感实在是太剧烈了,就连我都难以忍受。当我终于对吉姆承认,有时候月经期间我只能钻进被窝而不是泳池,他拥抱了我,对我说我长大了。他多肉的大手揉捏我的臀胯,检查那里的脂肪是否已经悄然增长起来。吉姆开玩笑道,作为教练,他很生气胸臀会减缓我在水中的速度,但作为男人,他迫不及待地渴望着胸臀能为他带来的视觉享受。他对我眨眨眼,再次提醒我,他可曾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蛙泳明星。他为我的流血而感到骄傲。这是不可避免的过程。
我的月经持续了下去——循环不可避免。然而,每个月我都依然会因为那种暴烈的疼痛而震惊,仿佛我在拒绝相信自己的身体:一样我信任多年的东西,竟然还会反复地背叛我?胃从内部吞食着自体,我被迫加入这场狂欢,尽管我一点饿感都没有。持续四天至六天的盛宴,主食是胃痉挛,大快朵颐,碎屑从我体内淅沥漏出,拌满嫣红树莓酱。我的胃从来不是精细干净的食客,它啮咬我的子宫和输卵管,留下细密齿痕。我焦躁不安地数着太阳的每一次循环转动,直至月经结束,我又重启计时器。刀把内脏搅成炖肉,叉子刺入侧腰拔出化作奶酪孔。我连每一次叉刺都能精准分辨——那痛感太尖锐、太刺骨。我的肚肠如意大利面围着叉子盘绕成团,交缠的面条饱蘸猩红的面酱。相比起甜甜的水果泥,月经更像碾碎的汁水淋漓的酸番茄。我在宛如餐巾般的白牛仔裤上面擦擦手,留下铁锈红的线痕。漂白剂和洗衣液可以洗掉污渍。每个月我死掉然后复生。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描述这份经历?最合理的解释只有死亡。我决定,当我的尸体被推进停尸房的时候,验尸官将宣布我死于身为女人。这可比死于身为男人要好多了。
每一天我都在想,为什么人鱼不会来月经。我的人鱼书里没提过一次痛经。我好忌妒她们。我渴望能摆脱子宫的控制。
我第一次来月经的那个周末,那次比赛,我的成绩并不好。我太累了,太不适应血流从身体里涌出的感觉。吉姆后续的惩罚导致我的肌肉好几天都酸痛肿胀。但那次比赛确实带给了我一样美好的东西。
我终于有朋友了。
在凯茜用一根湿透的卫生棉条帮我“打飞机”之前,我俩只是普通熟人。我之所以会把她拖进厕所隔间,不仅因为她占尽天时地利,还因为她是我所有队友中看上去最友好的一个。尽管我们做队友的时间不长,我已经看出她不是那种敢于果断拒绝的人。
或许我是出于绝望才主动拉住她的,但那次比赛后,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毕竟,你要如何做到把手伸进血淋淋的阴道,而不爱上阴道的主人呢?
人类是神话中导致衰败的原因。无论是被人类夷平了家园、伤透了心,还是信任被人类背弃,神奇生物总会在遇见人类之后变得更加糟糕。我读过无数的故事,无一不在描写人鱼被强行拖出海洋,人鱼被迫与人类男性结婚,人鱼喉咙失声。祖先的教诲告诫我,要在人类的示好面前紧锁心扉,保护自己。
但我太孤独了。
回想起来,我觉得凯茜也很孤独。在“染血棉条”事件后,她极力想要与我交朋友。我们俩都是队里的异类。作为泳者来说,她太臃肿,也太慢。尽管我一直觉得她很美,但人类青少年的审美标准是不可撼动的,尤其是对于运动员而言。凯茜没办法达到他们的期望。
凯茜是那种会让我想起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游戏王》中“青眼白龙”怪兽卡牌的蓝眼白人女孩。最终我明白了,“青眼白龙”也不过是一种建构,正如蓝眼和白肤一样:一张薄薄的卡纸,其价值纯粹由某种神秘的至高力量赋予。我可以上网购买一百万张“青眼白龙”卡牌,同样我也可以沿着郊区的街道一直往前走,蓝眼白人女孩多到十美分一打。
现在十美分也买不到什么东西了。怪通货膨胀吧。
我确实欣赏凯茜的人生态度。她不被任何人的期望束缚。她每天游游泳,吃吃东西,然后回家,晚上心情好的话,就做做作业。除了唾手可得的快乐之外,她什么都不在乎。她的人生如此简单。她有正常的父母,晚上共睡一床。她有一个住在美国的祖母,会操办感恩节聚餐,给她烤热乎乎的巧克力豆饼干。她的日常生活因平淡而在我眼中显得精彩。
因为我享受观看她那“纯美式”人生的盛大表演,也因为我太孤独了,我准予她成为我的朋友。
~ ~ ~
“我该选菲·王的哪首歌?”我在 iPod 上滑上滑下。我和凯茜裹着浴巾,并排坐在泳池旁的看台上。上午的最后一场比赛正在进行。我是当天晚上 100 码蝶泳比赛的头号种子选手。我得在预赛结束之前告诉裁判该播放哪首背景音乐。头号种子负责为比赛终轮选出 30 秒的出场音乐。这是最快泳者的特权。
“谁?”
“菲·王。”
“你刚刚说的时候我就听见了。她是谁?”
我本来在看 iPod,此时震惊地抬起头:“你从来没听说过菲·王?”
凯茜摇了摇头。
“王菲?”我问道。我一边说出她的中文名字,一边在心里暗暗尴尬——如果凯茜连王菲的英文名字发音都不知道, 她显然也不可能知道她的中文真名。每次我和母亲一起看《重庆森林》,她都提醒我要喊中文名字。
凯茜又摇了摇头:“她的歌好听吗?”
“好听!我和我妈都很喜欢她。我在想,出场音乐要不要播放她的《胡思乱想》。”
“你说什么?胡—塞—隆?你刚刚是打喷嚏了吗?保佑你啊。”
受伤之下,我摇了摇头,给她看我的 iPod 屏幕:“不,那是一首歌的名字。中文歌。我最喜欢的王菲歌曲之一。”
凯茜从我手中接过 iPod,狐疑地观察着专辑封面:“我觉得这里没有人听过中文歌,更别提这首歌了。”
“可我听过啊,”我恼火道,“如果我妈也来看比赛,那她也听过的。”
“那又怎样?你妈没在这里。即便你游得最快,也不代表你能选一首怪怪的歌。”她从背后的帆布包里掏出自己的 iPod, “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其他的选项。”她招手示意我过来。
我挪动屁股靠近她,裹紧身体的浴巾丝滑掠过金属的看台座椅。我们的大腿挨在一起。
“好了,给你一个选择。”她将一只荧光粉色的骷髅头牌耳机塞进我的左耳,自己戴上右耳的那只。她按下播放键的时候不禁跟着节奏摇头晃脑。
钢琴砰砰作响,高音后是低沉的和弦。
一个小镇女孩,在孤独的世界里徘徊
我扯下耳机,卡在耳道里的水随着这个动作而发出叽叽声。我问道:“这种歌词本意是要鼓舞人心吗?”
“ 对!这首歌是经典金曲,《一定要相信》(Don’t Stop Believin’)。”她说。
“一定要相信什么玩意?好吧,我觉得我也是个小镇女孩,但我不想生活在孤独的世界里,或者是别的什么地方——这些话是要怎么在比赛之前给我加油打气?”
“不是的,傻瓜,这首歌的重点在于那段钢琴逐步营造紧张感的过程,就像在增加你赛前的期望值一样。”她说。
“我觉得这没用。”
“开头,还有和弦——你不觉得兴奋吗?”
我用手指点了点下巴。这首歌比不上任何一首王菲的歌那样让我印象深刻:“还有别的推荐吗?”
凯茜滑到播放列表底部给我看:“这首。”我又把耳机塞了回去。
诡异的合成音,低沉的电吉他,铙钹。
呜哇呜哇呜哇呜哇……
我再度拔出耳机。“这个人是在唱歌吗?”我问,“呜哇呜哇呜哇?”
凯茜停掉音乐,把 iPod 塞回帆布包里。她吸了一下鼻子。“《活在祈祷中》(Livin’on a Prayer),邦乔维的歌?这首也很经典。”她用浴巾擦了擦鼻子,“相信我,你从这两首中选一首准没错。如果你去播放你那首怪歌,别人肯定会嘲笑你。”
她的话有道理。我把头埋在臂弯里,靠在膝盖上。
“这两首歌我都没听过,又不是我的错。”我辩解道,我的声音微弱,像个闹脾气的小孩。我的父母比起英文来更喜欢中文,我怎么可能听过这些歌?我爸爸喜欢邓丽君,电视上面的架子摆满了一张张她的淡粉色 CD。他回到中国重建他的软件生意之前,在地下室工作的时候,总爱播放她柔和轻颤的歌声。我深深铭记了她的音调,靠她的歌声来学习中文。我学会怎么说“你好”和“谢谢”之前,已经先学会了怎么说“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很喜欢邓丽君的音乐,但和母亲一样,我的心始终追随王菲。母亲和我一致认为王菲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把中国人和美国人都算上,我们俩谁都没见过任何其他人拥有如此空灵的容颜。王菲就是酷的典范。我才不在乎那些印了 Abercrombie 品牌标志的 T 恤、奶昔和电子宠物蛋。当我脑子里没有想着人鱼和游泳的时候,我想的就是王菲。母亲接送我去训练的时候会播放她的 CD,王菲轻柔的歌声陪伴着我们的旅程。当我回忆起训练后回家路上肌肉乳酸逐渐冷却的过程,我就会听见王菲缓慢而缠绵的怀旧之歌。
王菲同样是我们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每周五晚上游泳训练之后,我都会和母亲一起看《重庆森林》。母亲一边看电影,一边缝制桌布、笔袋、枕套——任何以她的缝纫技术能用布料和丝线做出来的东西——这样我们就能省点钱了。我在她身边心不在焉地做着作业,偶尔晃晃头,让风吹干头发。每当林青霞穿着性感的风衣,戴着金色假发,将一发子弹射进那个恶心的白人男性头部时(在如此绝美的亚洲电影作品里,白男怎么胆敢出镜的?),或是梁朝伟把周嘉玲压在衣柜上,用一架玩具飞机仔细勾勒她后背的曲线时,母亲都会起身遮住我的眼睛。尽管她试图保护我,我依然看懂了荧幕上的暴力与性爱,就好像小孩子能理解父母语气中细微的起伏一样。我如痴如醉地反复看这部电影,听着《梦中人》摇头晃脑。我不是为长着古典英俊面庞的梁朝伟或是性感到令人窒息的金城武而看,而是为了王菲。王菲,飒爽的男孩式短发,镜片小小圆圆的墨镜,黄色的 POLO 衫,扛着一筐胡萝卜和洋葱穿过尘土飞扬的户外市场。王菲,斜倚在外带柜台上,一手托腮,做着逃离的梦。我从《重庆森林》中感悟出人类悲哀之荒谬,又在金城武对着电话喃喃自语“爱你一万年”的语音密码只为倾听那并不存在的留言时学到,一万年是一段很漫长、很孤单的时光。
而凯茜却要我播放这种毫无意义的杂音?
“反正两个选项你都听过了。你总得有一首喜欢的吧?”
凯茜推推我,“去嘛。去跟裁判说。告诉他们歌名就行了,不用说歌手的名字,他们都超有名的。”
“行吧。我选第一首。叫什么来着?《一定要相信》?”我跌跌撞撞地从看台上站起身,把浴巾裹得更紧了。我打了个寒战。
“对,没错。”凯茜说。
~ ~ ~
我是第六个在决赛中选择《一定要相信》的人。我之前的每一场比赛,以及我之后的每一场比赛,响起的前奏音乐要么是“小镇女孩”,要么是吵闹而蠢得要死的“呜哇呜哇呜哇”。
那场比赛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公开场合听过王菲的歌。我对她的爱变成了很私人的事情,只在家戴着耳机或者在车里播放 CD 的时候抒发。我明白了,所谓“合群”不是要变得出类拔萃,而是要和其他人一模一样,无论你自己真实的品位是什么样的。为了凯茜也为了我自己,我把美国体育界背景音乐中少数几首可以接受的歌曲牢记在心——全都是英文歌。旅程乐队、邦乔维、埃米纳姆。M&M——用糖果为自己命名的歌手,还能再美国一点吗?还有什么比“活在也仅仅活在祈祷中”更能代表美国吗?
最近这些天,有时候住在我隔壁珊瑚礁的海上邻居开派对的时候,也会大声播放邦乔维和旅程乐队的歌。播放人类音乐作为消遣,满足了他们掌控等级森严的动物王国的欲望。他们欢庆的时候,我就离开我的住所,因为我无法忍受他们听的音乐。我浮上水面,躺在岩石上晒太阳,尾巴一甩一甩, 心里想着我现在是多么幸福。多么自由。
如今,我对生活唯一的不满,就是还没开发出可在水下观看《重庆森林》的方法。
题图来自 César Couto on 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