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以(选择性的)历史研究为基础,此为虚构作品。参见《罗伯特·弗罗斯特:传记》,作者 Jeffrey Meyers (1996)。文中所引弗罗斯特诗歌均出自《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选》,Edward Connery Lathem 编辑 (Henry Holt 出版社,1969)。
布拉德乐福作家大会,佛蒙特州,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八日。
这是第一个意外:眼前的大人物比我想象中的要高大、魁梧得多。你不会说他胖——那是不敬,也不准确;但他裹在衬衣里的身体着实像动物的乳房,套在夏季长裤里的腿则像中年妇女丰满的大腿。照片里年轻诗人的感性面孔——(至少是挂在我卧室墙上的那些照片)——变得粗糙、厚实;眼睛周围布满皱纹,似乎诗人经常皱眉、眯缝眼睛,或是要靠递眼色来传达他说出的词语中(暗藏的)邪恶。经常在照片中出现的、像魅影一样竖立的雪白头发比任何照片中的都要稀薄,也没那么白,乱蓬蓬的,好像诗人刚刚晕头晕脑地从床上爬起来。他的脸盘不小——比你想象中的诗人的脸要大——厚实的下巴上满是短胡楂,看来诗人有一两天没刮胡子了。眼睑下垂得好像眼睛就要闭上。
“打扰了——弗罗斯特先生?”
我的声音犹豫,带着歉意。我的心像生命短暂的小生物般狂跳——蝴蝶、飞蛾——在胸腔中跳动。
因为伟人就在眼前——如此突然。带着激动和紧张的心情,我本来以为要沿小路再走上好长一段才能到达诗人在树林中的小屋——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诗人的小屋”。我会敲门,等着门被打开。(当然不会是传奇的罗伯特·弗罗斯特自己来开门,也许是助手或秘书?我以前注意到一个事实,他从一九三八年就开始鳏居,因此应该不会有一个警觉的妻子来保护诗人。)可实际上,弗罗斯特先生在小屋外面的门廊里等着来访者,蜷缩在摇椅上,好像在打瞌睡;下巴微微张开,口水流了出来。他穿着老人常穿的那种宽松的长裤,裤裆处放着一本掀开的笔记本,前廊的木板地上有诗人的铅笔。
弗罗斯特先生似乎在写诗时不经意睡着了。我为这出乎意料的亲近感到激动不已——看着罗伯特·弗罗斯特睡去!而且还没有人知道。
前廊摇椅旁的桌子上有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的大概是柠檬水;两个杯子,其中一个大约四分之一满;一只响声巨大的闹钟;还有一把脏脏的红色苍蝇拍。
我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似乎没有人注意我。我在布拉德乐福会议中心见过的接待人员在山脚下让我一个人去找弗罗斯特先生——“他在等您,菲弗小姐。往上走到诗人小屋就行了。记住,就算弗罗斯特先生对时间不太在意,邀请您再待一会儿,您也不能超过一个小时。”
中年妇人对我礼貌地微笑,伊凡吉莲·菲弗也礼貌地笑笑。当然!肯定的,夫人。
布拉德乐福作家大会在这会儿非常繁忙;那里有几百位作家、诗人、不同年龄的学生(大部分是生活富裕的中年妇女)。但行政办公楼和主要行政主管白色房子后面的这一片地方却是私人地带。
我像认真的女学生那样挎着一个草编大书包,里面装了书、录音机、笔记本和钱包。这会儿我迅速把新买的柯达鹰眼照相机从草编书包里拿出来。
弗罗斯特先生似乎没有听到我颤抖的声音——他没有睁开眼睛,我哆嗦着举起相机——在取景器中注视这个有鬼魅般白发的模糊身影——壮起胆子按下快门。我非常小心地转到下一张胶卷。
此刻拍照的感觉就像是,停下来给猎枪重新上膛。你不仅仅是不停地“拍照”——每一张照片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真是不可思议,弗罗斯特先生此刻显得多么脆弱,就像一位年长的亲戚、一位父亲、一位祖父,你会看见他们不修边幅地躺在家里,衣着随意;据说诗人对自己的形象很在意,坚持行使对自己大多数照片的否决权,因此我能看到他在昏睡和清醒之间的这种类似催眠的恍惚状态实属不易。他光脚穿着磨旧的室内皮拖鞋。
我一边微笑一边想:也许他梦见了——一次访谈?一位悄悄靠近他的来访者?
那个下午我一共偷拍了七张弗罗斯特先生张着嘴在前廊摇椅上打瞌睡的照片,卖给了一位私人收藏家,照片后来又被转售给另一位收藏家,最后收入明德学院图书馆罗伯特·弗罗斯特特藏,全部编目为布拉德乐福,1951 年 8 月(摄影者不详)。
我知道,未经允许就给弗罗斯特先生拍照实在是无耻之举。我这辈子还从来没做过一件跟这哪怕有一丁点类似的事——至少,我不记得曾经做过这种事:占有不属于我、我却认为是我的、我应该拥有的东西。在整个过程中我都胆战心惊,怕弗罗斯特先生惊醒过来,发现我在拍照。我感到身体流过一阵兴奋感,像突然间的性休克一样——我会偷走诗人的灵魂!这是我的报应。
这是一九五一年的夏末,我时年三十一岁,是明德学院英语文学硕士研究生,因为《诗歌论坛》特刊的约稿开车去布拉德乐福作家大会拜访罗伯特·弗罗斯特。
这时的“伊凡吉莲·菲弗”已是诗坛新星,还在位于马萨诸塞州马伯赫德的普莱维特女子学校担任英文老师,那是我于一九三八年高中毕业的母校;从一九五○年秋季开始,我进入明德学院攻读难度很大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我希望自己能不断进步,也许拥有更多教学经验就能在四年制学院或大学教书。(当然,我非常清楚,能够得到这种教职的女性很少,除非在女子学院;但即使在那里,也是男性教师更受欢迎。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相信明德学院的教授对我鼓励有加;因为我在几本不错的诗歌杂志上都发表过诗作,包括《诗歌论坛》,我还说服这本杂志的编辑让我专访七十七岁的罗伯特·弗罗斯特。)我在明德学院的论文导师正好是夏季布拉德乐福作家大会的主席,其实也不完全是巧合,他对我的诗歌创作和学术研究都给予了很多鼓励;狄格斯教授还好心地帮我出面说服了这位著名诗人,因为他总是拒绝大多数的访谈要求——尤其是那些来自“无名”之辈的要求,给诸如《诗歌论坛》之类不甚知名的刊物写稿。
我深知能专访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当代著名诗人——是多么大的荣耀,因此也比平时更加费心准备。这包括阅读所有弗罗斯特的诗歌,其中有很多我还在念书的时候就能背诵。我还在读初中时祖母就读弗罗斯特的诗歌给我听,比如《未走之路》——《雇工之死》——《白桦树》——《修墙》——《雪夜林中小驻》(祖母最喜欢的一首)。在普莱维特女子学校的老师加深了我对弗罗斯特和对诗歌的喜爱;在伯克郡女子学院我主修英文,在《伯克郡之花》上发表过诗歌,四年级时我还担任了这本刊物的编辑。作为普莱维特的初级英文老师,我讲授雪莱、济慈、华兹华斯和拜伦诗歌的同时也讲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当然,我在马萨诸塞州和佛蒙特听过几次诗人朗诵自己的诗歌,诗人每次面对的都是一大群热忱、没有批判性的听众。这种热闹朗诵会的气氛总是虔敬而欢快,因为罗伯特·弗罗斯特已经成为北方圣人,同时也是北方智者——一位“质朴的”美国人,一位先知。
你是不是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呢?没有人会对伊凡吉莲·菲弗是一位“女诗人”感到惊讶——(这时女性诗人有这样一个称谓)——但他们一定会注意到我是一个漂亮的——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这对女人来说,是最让人心满意足的欺骗。
我感到身体流过一阵兴奋感,像突然间的性休克一样——我会偷走诗人的灵魂!这是我的报应。
男人也许会对自己在性魅力或富有程度上被高看而沾沾自喜。但对女人来说,年龄是最重要的。
诚然,我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那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对待(男性)世界的方式——那个世界要谨慎、含蓄得多——但我这种苍白、柔弱、金发女子的漂亮似乎比美貌更得男子欢心。国色天香的美貌女子男人根本无法控制,而柔弱、仅仅是漂亮的三十一岁金发女子却可以像十八岁的女孩那样讨巧。
还有,我身材娇小。男人总是认为他们更容易制服身材娇小的女性。
“伊凡吉莲·菲弗”未婚,甚至还没有订婚。这个你只需瞟一眼她左手的无名指就能知道——空空如也。像大部分她那个时代的那类女孩和年轻女子,菲佛小姐自然还是处女。
处女不只是简单的,或单纯是,一种身体状态,它还是一种精神状态。纯洁、天真、无暇、浑然天成——这些都是可以用来形容我的词,也会让我感觉飘飘然,就像任何那个时代的年轻未婚女性听到这些词一样。
尽管三十一岁、仍然未婚的伊凡吉莲·菲弗准确地说已经不再年轻,我希望七十七岁的弗罗斯特先生对我的看法会不一样。
“打扰一下,弗罗斯特先生?我是伊凡吉莲·菲弗。我们有——一点的预约……”
我的声音由于激动而颤抖。如果你把手指放在我的喉咙上——也许睡意蒙眬的诗人此刻正如此想象——你会感觉到颤动。
上了年纪的诗人的眼睑眨动了几下,睁开了眼睛。弗罗斯特先生吃了一惊,有片刻似乎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外面?在前廊的摇椅上?他睡着了吗?现在是什么时候?
他惊慌的第一眼落在摇椅旁桌子的闹钟上。从我站的地方看不清闹钟的正面,但能感觉到玻璃因反射的阳光而刺目。闹钟比常见的尺寸稍大一些,四周有铜边,看上去像航海仪;钟的嘀嗒声异常响亮,速度似乎也更快。
然后诗人看见了我——又眨了眨眼,甚至还揉了揉眼睛。啊,一位年轻漂亮的陌生人!——站在他前面大约十英尺远的草地上,梳着整齐的浅金色头发,蓝紫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带着崇拜的神情,十足就是个热爱诗歌的女学生。就像任何身形臃肿、注重外表的男人会做的那样,诗人快速回过神来,扫了一眼自己硕大的身躯。他抬起一双大手拢了拢凌乱的头发,摸了摸没刮的胡子,然后整理了一下衬衣被皮带扣顶得突起的地方。他冲我皱眉、微笑,狡黠的笑意泛上已开始褪色的冰蓝的眼睛,现在出现的是在那些著名的诗歌朗诵会上,幕布开启后登上闪亮舞台的新英格兰圣人“罗伯特·弗罗斯特”。
“是的!当然。我一直在等你,亲爱的。你很准时——一点钟。不过我更准时,因为我已经在这里。”
不幸的是随意放在诗人腿上的笔记本已经掉落在地上。弗罗斯特先生似乎觉察到自己的笨拙、慌乱、不敏捷,没有准备弯下腰把笔记本捡起来——因此,我出于礼貌把本子捡了起来。
(这是一本很普通的螺旋装订的笔记本,封面有黑色的石纹。我看见里面用铅笔写满了字迹。)
弗罗斯特先生有点窘,从我手里接过笔记本:“谢谢你,亲爱的。”
我像女学生一样站立在诗人面前,他则像经验老到的珠宝商一样上下打量我。女性在得到男性判断之前总是要经历难熬的时刻——不错!你合格。
(那天早上思量了很久,在出发去朝圣之前,我挑了一件印有粉红花卉图案的棉质“束腰衬衣”和一条过膝喇叭裙。纤细的脚上穿的是黑色漆皮“芭蕾舞平底鞋”。我的浅金色头发梳得溜光,用粉红色天鹅绒蝴蝶结绑在后面。当然,柯达鹰眼相机已经消失了,放回到草编书包里,好像它根本就不存在。)
弗罗斯特先生低声说,这真是个可爱的惊喜,《诗歌》派来的访谈人是——我。
“通常来说访谈人总是皱着眉头,表情严肃——如果是个年轻小伙子;要么就是膀大腰圆,朴素得像羊脂——如果是女性。”诗人淘气地笑了笑,搓着双手。
北方圣人就在眼前。更令人喜爱的是,这是一位淘气的北方圣人。
我脸红了。这种贬低其他那些不幸访谈者的赞扬实在是一件暧昧的礼物:接受是虚荣,拒绝则是无礼。年轻女性很快就学会了取悦年长(男性)的手段,只需轻轻蹙额一笑。
不过我必须小声道歉:“只是,弗罗斯特先生,不是《诗歌》杂志——而是《诗歌论坛》。”
弗罗斯特先生咕哝了一句,他好像没听说过《诗歌论坛》。
“您会出现在封面上,弗罗斯特先生。我已经在信中解释过了。”
弗罗斯特先生仍眉头紧皱,面色阴沉。
我很快地说:“我是说——整个十月刊都将献给‘罗伯特·弗罗斯特’。”
这似乎让诗人有所释怀。他又平静如初,把笔记本放在摇椅旁边的桌子上,随手拿起红色苍蝇拍。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亲爱的?”
“我的名字叫——‘伊凡吉莲·菲弗’。”
弗罗斯特先生用愉快的眼神盯着我。“‘伊凡吉莲?菲弗’——真是个有意思的名字。这是真名吗,还是为了试探诗人的好奇心,灵机一动临时杜撰的名字?”
多么奇怪的问题!我薄薄的脸皮,本来就红红的,现在更烫了。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是——我的名字是‘真的’,弗罗斯特先生。”
“和‘罗伯特·弗罗斯特’一样真实,对吗?”
在我看来这太聪明了!因为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于写出了罗伯特·弗罗斯特那些诗作的人来说真是一个理想的名字。
“请坐,亲爱的菲弗小姐。恕我无礼,年纪大了,不能起身欢迎您……”
弗罗斯特先生彬彬有礼地微微做了个手势,模仿起身的动作,人却没动;他绅士般地伸出一只手给我,尽管我已不由自主走近他,把手伸进那宽厚的手掌,热烈地握手。
弗罗斯特先生咕哝着什么拉我走上前廊,让我坐在摇椅上他的旁边——但我还是小心地在旁边的藤椅上坐下。
“我想,亲爱的,那个椅垫是湿的?”
已经晚了,事实的确如此。但我还是轻松地笑了笑,坚持说没事,因为我不想紧靠年长的诗人坐在摇椅上。
弗罗斯特先生用苍蝇拍轻轻拍打膝盖,“如果太湿的话,亲爱的,请告诉我——我们就给你的——给你——另外找个地方。”
诗人假装一本正经地微笑,想让我知道他噎回去的半句话:给你那小嫩屁股。
我很尴尬,正准备打开录音机问第一个问题的时候,诗人问道,好像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菲弗’一家又是些什么人呢,亲爱的?”
我的心黯然一沉。我从来没有把家人和亲戚看作菲弗一家——我几乎从来不会想到他们。
诗人褪色的冰蓝眼睛似乎盯在我的胸口。我感到呼吸困难,好不容易才勉强挤出一个回答:“我的家人和父亲家的亲戚住在缅因州,大多在邦戈市。”
“邦戈!我看,那不是个适合培养诗兴的地方。”弗罗斯特先生冲我微笑,用苍蝇拍轻轻拍打膝盖,“那么你母亲的亲戚呢,菲弗小姐?”
“她——他们——的祖辈住在马萨诸塞州塞林镇……”
弗罗斯特先生愉快地说道:“啊,亲爱的,这可是有历史的地方!你母亲的塞林祖先是女巫捕手吗,还是女巫?”
“我——我想不是的,弗罗斯特先生……”
“如果你不肯定,那很可能你的祖先是女巫。女巫捕手是清教徒殖民地的统治阶层,没有人会因为是统治阶层的后代而感到羞愧。”
这些在我看来完全没道理。弗罗斯特先生对我疑惑的神情感到好笑。这也许是诗人一直喜欢用的小伎俩——用他自己的问题先把来访者搞糊涂。
他把一双大手交叠放在肚皮上,皮带上的白衬衣被肚皮撑得紧紧的。我瞥了一眼诗人露在外面的肚脐,螺旋般的汗毛长在精巧得像风干蜗牛一般的一小团肉周围。诗人犹如一尊新英格兰大佛般斜倚着,俨然是志得意满的(男性)智慧的象征。
这也许是诗人一直喜欢用的小伎俩——用他自己的问题先把来访者搞糊涂。
我问弗罗斯特先生访谈是否可以开始,但尽管如此他仍然没把我放心上,他用苍蝇拍轻拍手掌:“‘你们不应让一个女巫存世’——美国人在他们杀手-灵魂的深处都懂得这个告诫。而它留给我们世人的启示就是去寻找我们中的‘女巫’——为了这个目标,他们像最凶恶的猎犬一样需要引导。”弗罗斯特先生的笑容中有一种奇怪的满足,“我与世界有过情人般的争吵——不过我不是真的喜欢这样,如果这个‘世界’与我有过任何形式的争吵。”
像一头既随意又不失攻击性的公牛一样,弗罗斯特先生随时可能在旁人不可预计的时候突发奇想,他久久沉浸在猎捕女巫、女巫和诗人的“巫术”之类的话题上,因为诗歌必须是“某种密码”;这时候我已经打开了录音机,也已经开始在笔记本上速记,我可不想遗漏弗罗斯特先生说的任何一个宝贵的字。我想起弗罗斯特一首奇特的诗《库斯的女巫》——很久前一宗谋杀案受害人的遗骨走上新罕布什尔州一座边远旧农舍地窖的台阶,藏身于阁楼的一张婚床之后——仿佛惊扰生命的古老诅咒。如果诗人只写过这一首诗——再加一两首疯狂的新英格兰游吟诗人的作品——罗伯特·弗罗斯特会被看作是哥特派大师。
“您信女巫吗,弗罗斯特先生?”
在弗罗斯特先生停下喘气的时候提出如此笨拙的问题正显示出一个胆怯者的贸然和无助;提问遭遇的自然是不屑的皱眉,就像大人对待一个无礼的孩子一样。弗罗斯特先生面带讥笑地说:“诗歌和信仰无关,菲弗小姐。信仰是原始的,是其他更低级存在的特权。”
这番话是对我单纯的反击,但我还是很乐意记下这令人吃惊、我从未听过的警句。如果罗伯特·弗罗斯特以前也说过类似的话,或是在某处写过,我还真不知道。
诗歌……和信仰无关。
信仰……是原始的,是其他更低级存在的特权。
(这与像我祖母一样的人爱戴的“质朴的”弗罗斯特简直大相径庭!)
弗罗斯特先生说话的时候,他褪色的冰蓝色眼睛机警地环视四周,突然他敏捷地举起苍蝇拍——拍死了一只停在旁边前廊柱子上休息的大头苍蝇,已经被拍瘪的黑色身体掉落在草地上。
“如果我们当中那些无知的‘仇恨诗歌者’也这么容易对付就好了!”——弗罗斯特先生笑道。
我想问弗罗斯特先生他是否认为世界上有“仇视诗歌者”,这些人是谁;我还准备问他对雪莱豪言的看法:诗人是未经承认的世界的立法者,不过我根本没有机会说话,因为弗罗斯特先生像长者逗弄被困住的孩子一样又回到刚才的菲弗家的话题——似乎他对我的身份有怀疑,或是假装如此。他问我菲弗家什么时候移民到美国,从哪里,我只得告诉他,据我所知,菲弗家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从苏格兰的某个地方来到美国。
弗罗斯特先生似乎有点失望:“啊——这样的话‘你的菲弗家’并没有迫害女巫,至少没有在新世界迫害女巫!‘你的菲弗家’显然不是奴隶主,他们也没有从内战前美国的奴隶贸易中牟取暴利——很多人都这样,他们的后人每当碰到这个话题时都狡猾地回避过去。”
“是的,先生。我是说——没有。他们没有。”
“他们从苏格兰的什么地方来,菲弗小姐?”
我的舌头在嘴里不听使唤。因为我的嘴很干。
诗人对我的观察和注视让我很不自在;在我看来他也以同样的方式看着那些在周围嗡嗡飞舞却拍不到的苍蝇。“我想——是帕斯,英凡内斯……”
弗罗斯特先生疾声说:“是吗!但不是利斯?”
我可不敢随便跟爱丁堡的这个港口城市搭上关系,因为我知道弗罗斯特的母亲出生于此。
“不是,先生。”
“那么你去过苏格兰吗,菲弗小姐?你是‘苏格兰少女’吗?”诗人说出苏格兰少女这个词的时候嘴角露出讽刺的笑意。
我告诉弗罗斯特先生我根本不是什么“苏格兰少女”,而且我们家里也没有钱花在这种奢侈的旅行上。
“啊,有责备的意思呢!告诉你吧,亲爱的,弗罗斯特家也没有钱花在这类事情上。我们都——非常——就像我的诗中所述——非常穷,非常节俭。”弗罗斯特先生看到我脸上的窘样,和气地笑了,“你喜欢罗比·彭斯的诗吗?‘噢,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在六月初放;噢,我的爱人像美妙的乐曲,在弦上轻拨。’”弗罗斯特先生用夸张的节奏朗诵,面带讥笑,“坏了打油诗的名声,嗯?所有的狗都要起诉了。”[“打油诗”(doggerel)的词根为“狗”。]
我被这个玩笑逗得轻声笑起来,如果这是个玩笑的话。
强势之人会强迫你为他的笑话捧场,即使是那些算不上笑话的东西。这是你辨别强势之人的方式。
诗人的前额紧蹙,嘲讽的眼神柔和下来。“不过我得承认,彭斯还是写了些好诗,或者说——诗行。‘即使你为谋杀的琐事疲累,在简陋的家中形单影只,远离人群……’此人心有所感,这就是诗的开篇。”
(我感到一阵惊慌:如果这样下去我们永远都不了解诗人的生活,更别提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了——这可是访谈的主要内容。诗人好像把这些都藏到身后,就像一个逗孩子的人,孩子知道好吃的东西藏在身后,但就是够不着。)
我壮着胆子决定问一个自己想问的问题:
“您的家乡在哪里,弗罗斯特先生?”
但这是个错误,因为弗罗斯特先生不喜欢这样突然的提问。他冷冷地说:“菲弗小姐,您应该了解那些基本的‘传记信息’。实际上,您应该记住这些。我希望您已经花时间研究过访谈对象的背景资料,可别指望可怜的访谈人提供那些大家都能找到的信息。”
有一刻我说不出话来。我想,他会打发我走。他会嘲笑我,让我离开。
“哦,弗罗斯特先生,很抱歉——是的,我知道您出生于旧金山,而不是新英格兰——很多人都这么想。您并没有什么乡村背景——您在旧金山生活到十一岁,您的父亲是记者——”
弗罗斯特先生不耐烦地说:“表面上是这样。事实上我有很深厚的‘乡村背景’——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带我回到东部,很快——很快我就在干农活——在我外公新罕布什尔州德里镇的农场。从一开始,‘罗伯特·弗罗斯特’就和土地有自然的亲近感……没在英格兰出生,却是地道的新英格兰人。”
弗罗斯特先生闭上眼睛,向后靠了靠,摇椅发出嘎吱一声,他开始背诵《男孩的意志》和《波士顿以北》里的诗篇,一字不差。这些诗包括《修墙》《木堆》《摘苹果之后》……
我为自己一心向往的大丰收劳累不堪。
诗人背诵的声音非常柔和、放松、抒情。他的声音优美至极。带着新英格兰拖腔的冷幽默完全不见踪影。现在,在松弛、满是皱纹的脸上丝毫没有年轻的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样子——年轻诗人梦幻般的英俊与威廉·巴特勒·叶芝、鲁伯特·布鲁克都很相似。
诗人突然停住,好像猛然意识到《摘苹果之后》最后一行的含义。
我赶紧问:“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弗罗斯特先生?‘我劳累不堪……’”
“诗歌的‘意义’就在它的字行之间,菲弗小姐。”
诗人朝我看了一眼,如果那目光是那只脏脏的红色苍蝇拍的一击,我的脸会被拍扁。这么想着,我不禁人往后缩起来。
弗罗斯特的第二部诗集《波士顿以北》中有他早期的另一首代表作《家葬》。诗人从来没有在观众面前朗诵过这首诗。我问他诗中的“男人”和“女人”是否就是一八九九年的他及其妻子伊莲娜,那年他们三岁的长子不幸夭折;如果母亲没有基督教信仰的话,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悲剧。我引用了出自女人之口的震撼人心的诗句:“我不会如此悲痛/如果我可以改变一切。”
诗人好像把这些都藏到身后,就像一个逗孩子的人,孩子知道好吃的东西藏在身后,但就是够不着。
弗罗斯特先生盯着我看了很长时间,对我有些憎恶。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线,五官因为固执而变形。他是一位和蔼的新英格兰诗人,这没错,但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似乎这个问题还需斟酌,他又回到之前的话题:“只有深入了解乡村生活的诗人才能写出我那样的‘乡土’诗歌。美国诗歌中几乎没有类似的诗作。英格兰的约翰·克莱尔和华兹华斯有些类似的作品——不过他们的诗风截然不同。”
“是的,先生。非常不同。”
“您也这么认为,是吗?菲弗小姐?”
“是的,先生。我认为是这样……”
弗罗斯特先生把苍蝇拍扔到桌子上,开始搓那双大手。我心想,他手背的皮肤又老又皱,但掌心却很光滑,真是奇怪。他褪色的眼睛出现了一丝光亮:“我在想,菲弗小姐——”
“请叫我‘伊凡吉莲’,先生。”
“但你们知道的,你不能叫我‘罗伯’。那可不合适。”
“是的,弗罗斯特先生。我当然不会那么想。”
“我一直在想,伊凡吉莲——你坐在那椅子上还舒服吗?”
我其实不怎么舒服。但还是立刻微笑说道,挺舒服的。
“你没有一点点——湿吗?”
我的臀部确实有点潮潮的,因为垫子上的湿气已经沁透我的裙子、丝袜带和纯棉内裤。不过我不想说出我的不适。
“你的屁股呢,亲爱的?你可爱的小屁股?你的白色内裤——湿不湿?”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诗人戏谑的问题。
简直是目瞪口呆!我的笔记本差一点从手上掉下去。
弗罗斯特先生看到采访者的狼狈模样,得意地大笑起来。他并不是特别有诚意地道歉说:“非常抱歉,亲爱的。我过世的太太批评过我这种‘粗俗的’幽默。她很敏感——当然。不过我相信,的确有喜欢这种幽默的女人。”弗罗斯特先生顿了顿,注视着我。褪色的蓝眼睛又一次顺着我(光溜溜的)纤细的腿看到(光溜溜的)纤细的脚踝,又看回我的腿,我喇叭裙里面的(想象中的)大腿,还有紧紧束在我的细腰上的布面皮带,男人大概都会幻想用大手去轻握那腰身。
“你可能需要换条内裤,伊凡吉莲。然后坐到前廊的这个位子上来,这个椅垫不湿。”弗罗斯特先生再次拍了拍他旁边的摇椅空位,我还是装作没看见。
我知道弗罗斯特先生在逗我。不过我没什么高招,只能红着脸说我没法“换”内裤,因为我没有另外一条干的内裤可换。
“真的吗,亲爱的!你到布拉德乐福来拜访尊敬的弗罗斯特先生,却只有一条内裤。”弗罗斯特先生对我的窘样大笑不止,“这很危险,亲爱的。冒失。你一定知道名声不好的浪荡哥儿翁特迈尔就在这里——还有年轻帅气的约翰·西埃迪。”弗罗斯特先生直盯着我,想知道我如何解读这番模棱两可的话。(当然,我听说过路易斯·翁特迈尔和约翰·西埃迪,他们都是诗人的朋友,也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赞助人;诗人对朋友无限忠诚,据说他像敌人一样无限忠诚。)“你自己也是诗人——女诗人——吧?我觉得。”弗罗斯特先生往后靠在摇椅上,这是一个奇怪的角度,似乎他在邀请别人和他一起往后靠;旧摇椅发出轻轻的响声。他的手指张开,放在犹如一面粗俗的小鼓的肚皮上。“或许这是因为纯洁的处女缺乏远见?”纯洁的处女两个词的语气稍微有所加重。
他开着粗俗的玩笑,却发现这位年轻的、有一头金发的女人一脸茫然,弗罗斯特先生叹了口气,以此夸张地表示他的失望。也许他还冲无形的观众翻眼睛,换来一阵几乎可以听见的笑声。他眨了眨眼睛,说道:“是的!你才是裁判,亲爱的姑娘,你才能决定内裤潮湿的程度。没有其他人能够做这个决定,我完全同意。”
内裤!这个伟大的人为什么这么关心内裤!我决心不理会这些下流话,它们实在无法和一位这么著名的诗人联系在一起;当然,我的录音机还是录下了弗罗斯特先生说的每一句话。
我的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上面写满标了号的问题,我用女生那种细心整洁的字体把它们记录下来;但是还没等我开始,这位淘气的老人就又看着我说:“看来你是个‘好’姑娘,伊凡吉莲!我应该知道。多么蓝的眼睛!这是新英格兰‘万灵草’的颜色——有人告诉过你吗?”
难道弗罗斯特先生以为我不知道他引用的是他那一首著名的诗作吗?我羞涩地说:“只是如果万灵草是白色的,弗罗斯特先生。”
“嗯!你说对了,我亲爱的。”
处女诗人委婉的挑逗多少让弗罗斯特先生有些吃惊。
这是绝好的机会!诗人盯着我,好像在期待着更多惊喜。于是我开始用低沉、兴奋的女学生腔背诵那首精彩、充满寒意的诗,第一句是——“我看见一只有酒窝的蜘蛛……”
不过,如果你的耳朵足够灵敏,你能在女学生激动喘气的间歇发现远离学校,或者说远离女生风格的东西。
我读完后弗罗斯特先生笑了,拿起苍蝇拍。他拍打在前廊栏杆上,发出类似鼓掌的啪啪声音。如果是一个对诗歌完全不得其意的小孩子朗诵他的诗,他也不会更开心。
“这是我最精灵古怪的一首十四行诗,亲爱的。我实在是很诧异你竟然能够背诵。”
我回答说《设计》是一首完美的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很多年前还是个学生时我就能背诵——“在我懂得诗歌的意思之前”。
“那么你觉得自己现在懂了,是吗,亲爱的伊凡吉莲?”
你这个小傻瓜,你从学校老姑娘老师那里学了些诗歌,了解我些什么呢?
我不愿意接受这个挑战。我穿着潮湿的内裤,低眉顺眼,翻到笔记本的下一页,桌上的闹钟继续无情地嘀嗒、嘀嗒、嘀嗒作响——如果我们的谈话没有这么热烈,这会是很让人分神的声音。
弗罗斯特先生语气更严肃了些,说:“在伟大的诗作中总是有意外的‘点睛’之笔——一个词、一个短语、节奏的转换、诗节的转换。普通的诗人无法做到。在艾米莉·狄金森的作品中,几乎所有诗歌都有这样的‘点睛’之笔。在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作品中,人们希望大部分诗歌如此。你看,亲爱的,刚才背诵的这首诗里,你读错了一个词——‘道旁’。你读的是更常见的‘路旁’。”
真的吗?我试图回忆,却糊涂了。路旁,道旁?
诗人真挚地说,并没有责怪的语气:“如果你不能体会到这两个词的区别,你便对诗歌更深层的技艺不够敏感。”
“弗罗斯特先生,真抱歉!这是个愚蠢的错误。”
“这不是个愚蠢的错误,这是大多数人都很容易犯的错误,试图记住一首‘完美’的诗。当然,你无法记住,我亲爱的伊凡吉莲,因为你写不出这首诗。因为你无法模仿写作诗歌最初的原因:‘喉咙里的肿块、错误的感受、想家、相思。’”
诗人这下满足了。弗罗斯特先生就是那种盛气凌人的人,女孩和女人对这种人都非常熟悉,他在喜欢自己的牺牲品的同时又瞧不起她;他对她的喜爱之情正是通过轻视表现出来,就像通过捉弄来表现一样。他靠在摇椅上,手指放在大佛般的肚皮上。
太阳在空中移动:此刻,午后的时光正在流逝。树叶在头顶飒飒作响。
我有意无意间闻到一股既香甜又微苦的清新味道——刚割过的青草的味道。童年的模糊记忆向我袭来,仿佛透过结满霜花的窗户看见的一片身影。诗人就是通向童年、通向一切失去事物的使者。我在想,他一定不是邪恶之人,因为他能指引我们回到那个地方。只要他不误用自己的能力。
闹钟的嘀嗒声和院子边荒草丛中蟋蟀的叫声连成一片。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得一页页翻看笔记本,弗罗斯特先生叹了口气,又打起精神。他睁开一只眼睛,戏谑地看着我说:“在你写过的诗歌中,我想你写过闹钟,亲爱的伊凡吉莲?这是因为我讨厌手表,你知道。像傻瓜那样戴手表,就像佩戴你自己有限生命的徽章。”
他一定不是邪恶之人,因为他能指引我们回到那个地方。只要他不误用自己的能力。
我把这些犀利的词句在笔记本里记下来。
“你知道,诗歌永远都和‘生命的有限性’有关。诗歌就是诗人抵抗死亡的主要方式。”
头上树叶的沙沙声既令人愉悦又使人心生不安,像情感不断累积其上的记忆。除非我们已经忘记情感。
弗罗斯特先生现在才想起来请我喝柠檬汁,我给自己倒了一杯,也给诗人的杯子加满;因为弗罗斯特先生看上去就是那种不会抬手照顾自己的人,更不用说关照他人。我当然并不介意做这些事,因为我早已对照顾他人训练有素,尤其是那些有权势的长者。
我喝了一小口温吞、过甜的柠檬汁。我很口渴。
我继续谈话,问了一个友好常规的问题:“弗罗斯特先生,您是否能告诉《诗歌论坛》的读者,您想在诗歌中表达什么呢?”
弗罗斯特先生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如果我‘想表达’什么东西,菲弗小姐,我会发电报。”
太棒了!我也笑了,把这句话记了下来。
我像女学生一样逐个问写好的问题,以期把诗人精彩、发人深思的言论带给《诗歌论坛》的读者,实际上这些读者本身也都是诗人。弗罗斯特先生往后靠在椅子上,神情愉快,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身体舒展,打着哈欠用他新英格兰式拖腔半自嘲半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这位伟大的诗人接受过无数次访谈,也无数次回答过同样的问题,他记住了这些问题,也记住了自己仔细推敲过的答案。其他诗人碰到熟悉的问题总是难免不耐烦、急躁、无趣,弗罗斯特先生却似乎很享受这种熟悉感,像永远不会厌倦朝拜的佛陀。这位肌肉松弛的老人和我卧室墙上有着梦幻般眼神的二十来岁的诗人简直判若两人!很久以前他就想好了那些格言警句般的回答,它们到现在像经过打磨的石头一样光滑。散文——“打没有网的网球。”诗歌——“赶走困惑的片刻留驻。”抒情诗——“冰块在炉子上融化。”爱情——“希望被无限渴望的无限渴望。”参加诗歌“节”的邀请:“如果我不是主角,我就不去。”对对手艾米·洛威尔的看法——“一个骗子。”对对手 T.S.艾略特的看法——“一个骗子。”对对手埃兹拉·庞德的看法:“一个骗子。”对对手阿奇伯德·麦克里希的看法:“一个骗子。”对对手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看法:“不值钱的骗子!”对对手卡尔·桑德伯格的看法:“草包骗子!老是弹他的吉他。桑德伯格的所有事情都被研究过了——除了他的诗歌。”
预言者的声音不时流露出奥林匹亚山的忧郁之情,犹如高高在上的神祇在思考人类的愚蠢。“我从生活里学到的所有东西可以总结为三个词:‘生活会继续。’”
(然而即使是这些严肃的思考,诗人呈现给访谈者的方式也像一个人在掌心展现最精致的小宝石。)
“那么什么是诗歌呢,弗罗斯特先生?”
“诗歌就是——在翻译中消失的东西。”
弗罗斯特先生顿了顿,然后又若有所思地继续说道:“一首诗就是一串词语,起初令人愉悦,结尾发人深省。但是,由于这是诗歌,不是散文,它也是一种音乐——也就是耳朵里的声音。我能听见我写的一切。”
我接着提了一个机智的问题:“您是说您真的听见了,弗罗斯特先生?那些词在您的脑子里?”
弗罗斯特先生皱起眉头。虽然他喜欢有人听他说话,但他并不喜欢别人提问。“我——大声跟自己说话。诗歌是计算准确的音节,比如,短长格就能创作一首——诗歌。”他突然停下来。这是什么意思?做访谈的年轻女人睁大了蓝色万灵草般的眼睛热忱地注视着他,渐渐有些令人不安。
“诗歌是‘声音高于感觉’?”
“不是。诗歌不是’声音高于感觉’——至少我的诗歌不是!那个自命不凡的家伙汤姆·艾略特的胡言乱语可能如此,还有那个幼稚的小写的 e.e.肯明斯——但不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
我又一次机智地问道:“您‘听到过声音’吗,弗罗斯特先生?当您在创作诗歌的时候?”
弗罗斯特先生皱起眉头,咬紧下巴。暗淡的冰蓝色眼睛露出似乎是害怕的神情。“不。我没有——从来没有——‘听到过声音’。诗人可不像苏格拉底说的那样,被‘魔鬼’抓住——诗人是‘魔鬼’的主人。”
“可是真有‘魔鬼’吗?”
“没有!没有什么‘魔鬼’——这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诗歌就是隐喻的语言。”弗罗斯特先生皱着眉头看着我,这是危险的信号;不过我还是坚持,继续提出幼稚的问题:
“但是,弗罗斯特先生——什么是隐喻?为什么诗歌是隐喻的语言?”
诗人用鼻子发出不屑的笑声,此刻如果下面有虔诚的听众,一定会引发他们的哄堂大笑。“亲爱的菲弗小姐!如果你要问诗人为什么要那样写作,还不如去问问知更鸟为什么要那样歌唱,问它为什么总是模仿其他鸟类的歌声。如果你要问,亲爱的姑娘,那可能是因为你不明白这一点。”
如此伤人的回答一定会让其他敏感的采访者无地自容,但对我却无妨,因为我知道诗人的观察非常正确,也不会对此产生怨恨。
“但是您从来没有‘听到过声音’,而且也从来没有‘第二视觉’?”我提出这些问题,因为我知道弗罗斯特先生不会揭示任何有损其质朴的新英格兰诗人形象的一面。
“菲弗小姐,我已经告诉过你——没有。”
“而且您从来没有——‘第二视觉’?”
弗罗斯特先生不屑地问道:“什么是‘第二视觉’?”
“预见未来的能力,弗罗斯特先生。感知征兆——预言未来。”
弗罗斯特先生鼻子里发出轻蔑的笑声。他的眼中有一丝警惕的神色。“这是‘老妇人’的故事,亲爱的。也许是你苏格兰家族的故事,但那不是我的故事。”
他又小声补充道:“为什么有人会想要‘预见未来’!那是一个——一个——诅咒……”
老诗人脸上露出不可言说的痛苦、失落、悲伤和恐惧之感,我顿时尴尬不已,只得望向别处,一边心里想,他只不过是一个衰老、孤独的人。他需要仁慈和宽容,而非公正。
那一刻,我想也许我应该怜悯他,从毁掉柯达鹰眼相机里丢人的照片开始就应该怜悯他。接着,弗罗斯特先生继续用模糊、训斥、居高临下的阳刚声调说:“菲弗小姐!告诉你贪婪的读者,诗歌非常神秘。超过所有人的理解能力。无论诗人想告诉你什么。”
但我立刻反问道:“可是,诗人都对前人有所传承。谁对您产生过重要影响呢,弗罗斯特先生?”
弗罗斯特先生吃惊地看着我,似乎面对一个突然长大、勇于挑战他的孩子。“我受到的——‘影响’?很少…… 生活对我影响最大。”
“不是托马斯·哈代吗?”
“不是。”
“不是济慈、雪莱、华兹华斯、威廉·柯林斯——”
“不是!他们对我的影响远不及生活本身。”
弗罗斯特先生脸上阴沉的表情警告我不要再继续追究这个问题。在所有敏感的话题中,关于“影响”的问题能让最伟大的天才也耿耿于怀,心怀怨恨,似乎它在暗示有人给了他们的事业至关重要的帮助。不过我还是忍不住问,为什么弗罗斯特如此小看埃兹拉·庞德,他们初次在英格兰见面时弗罗斯特是一位还没发表过作品、还在努力奋斗的诗人,那时庞德给过他十分慷慨的帮助。
关于“影响”的问题能让最伟大的天才也耿耿于怀,心怀怨恨
弗罗斯特先生闭上眼睛,用力摇着头。无可奉告!
“当埃兹拉·庞德说《男孩的遗愿》是‘美国很久以来最好的诗歌’时,他是错误的吗,还是在‘骗人’?”
弗罗斯特先生的眼睛仍然闭着。但他满是皱纹的大脸盘上露出遗憾的神情。
“嗯——即使是‘骗子’——也可以不时做出正确的事情。”弗罗斯特先生小心地睁开一只浅蓝色的眼睛,面带嘲弄之色,“就像一只走不准的闹钟,但二十四小时之内总有两次是对的。”
我还是不满足。我的下一个问题像把小尖刀,直刺诗人肋骨间的肥肉:“可是,弗罗斯特先生,您不曾经是埃兹拉·庞德的朋友吗?”
“菲弗小姐,你为什么要用庞德来折磨我?他是诗歌的叛徒,也是国家的叛徒。一个法西斯主义的傻瓜,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变疯的——他现在就疯了。不要再说庞德了!”
“那您对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有什么看法?”
这是一个狡猾的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弗罗斯特先生那北方佬的保守立场。罗斯福比埃兹拉·庞德更让诗人生气,以至于说话都不那么顺畅了:“那个——跛子!社会主义骗子!罗斯福的脑子跟他的身体一样畸形!试图掩藏他不是一个健全人的事实——那些傻瓜选民都被骗了。还有他的妻子——其貌不扬,从后面看简直就像大猩猩!我妻子伊莲娜是一个敏感、有教养的女人,连她都对罗斯福义愤填膺,声称如果可能的话,她一定会杀了他!——可见其人之可恶,能让一个像伊莲娜·弗罗斯特这样有修养的女士气成那样。你可以说我自私,菲弗小姐——是的,我是一个‘自私的艺术家’,因为我认为艺术必须是个体自发的,与集体无关。‘做公益’完全是一派胡言!我不愿花一分钱推动社会‘进步’——因为,如果这样,”——这时弗罗斯特先生的声音由于不好意思有些颤抖,因为他已经对无数来访者说过无数次同样的话——“那我们诗人到底还有什么可写呢?”
可以想见我的震惊。还有我睁得大大的蓝眼睛。
“为什么,弗罗斯特先生!您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为什么不能!我就是这个意思,亲爱的伊凡吉莲。你没有读过我的诗《给予,给予》吗?——这是对弗罗斯特经济理论的简单提炼。你得养活自己,即使这意味着出卖自己——‘买来的’友谊也比什么都没有强。”随之而来的是深沉、无情的笑声,“就是别指望我会养活你。”
“但是——您对贫穷很了解,对吗,弗罗斯特先生?极度贫穷?”
“不对。”
“不……不对?您童年时期不是这样吗,还有后来您结婚后,住在德里您祖父的农场里需要抚养家庭的时候?”
“不对!弗罗斯特家很节俭,但我们并不——从来不——穷。”
“您父亲在旧金山去世后,您母亲不——贫困吗?”
“菲弗小姐,‘贫困’是一个很极端的词。我认为你这是对我家庭的侮辱。这个问题到此为止。”
弗罗斯特先生的脸因为愤怒涨得通红,像熟透的西红柿。他一直在用苍蝇拍拍打摇椅旁边的座位,好像他想要打的是我。
“您不认为我们从道义上来说有义务照顾他人吗?华兹华斯这样认为吗?”
“华兹华斯!华兹华斯知道什么!那个啰唆的老头不用对付我们那可恶的税务部门的税务,菲弗小姐!他也不用对付虚伪的新政!”
我们四周的空气好像也变得焦躁不安。我杯子里的柠檬汁晃动起来,大地似乎在摇晃。
我知道诗人马上就要赶我走,就算我一头金发的可人形象也无法让他保持耐心,但我却铁了心问下去:
“您还是单身的年轻人时曾经非常绝望,试图在北卡罗来纳的迪斯摩沼泽地自杀,这是真的吗?”
弗罗斯特先生的双颊因为生气而胀鼓鼓的。“‘迪斯摩沼泽地’!是谁告诉你这些——谣言的?这不是真的……”
“您是否怀疑过伊莲娜对您不忠,所以要用风流韵事来惩罚她和您自己?”
“岂有此理!只有像哈特·克兰这样软弱的诗人才会自杀——或者像查特顿和维切尔·林赛这样的大骗子或失败者——头脑健全的诗人不这样。一个有家室有牵挂的人不会到处闲逛和自杀。”
“可是您的诗歌中充满黑暗和毁灭的意象,弗罗斯特先生。‘迷人、昏暗、幽深的’树林——只是诗人还有‘诺言要守,临睡前还有长路要走’。这首诗的主题显然是渴望死亡,但又有对死亡的抗拒,和对这种抗拒的遗憾之情。”
“胡说八道,菲弗小姐!虽然你是个漂亮姑娘,你也够疯狂。从诗里读出那些根本就不存在的无聊意义,就像在镜子里看见一个蛇头女妖,那只是你自己隐秘的面孔。”
诗人言辞激烈,甚至都不太连贯。他通红的脸颊胀得鼓鼓的,突突跳动,好像马上就要中风。但我仍然继续说道:“为什么您从来不对听众朗诵您的‘黑暗’诗歌,弗罗斯特先生?为什么只读那些大家喜欢的,听众还在上学时就能背诵的诗歌?您是否怕他们被那些更黑暗、更难懂的诗歌冒犯,不会像平常那样鼓掌?怕他们不会全体起立鼓掌,让您心神荡漾?怕您的书不再畅销?”
满脸通红的弗罗斯特先生说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还说我最好把那该死的录音机关上,要不然的话他就把它砸烂。“够了!这个荒唐的访谈到此结束。我建议你现在就离开——就像你悄悄溜进来那样。”
但是,我还是问起他一九四二年的爱国主义诗歌:“《纯粹的礼物》一诗中的经典诗句‘土地属于我们,在我们属于土地之前’——您能为《诗歌论坛》的读者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义吗?”
弗罗斯特先生拿起不甚干净的红色塑料苍蝇拍,用力拍打摇椅的栏杆。他的声音充满讽刺:“如果《诗歌论坛》的读者真的懂英语的话,我不认为有必要对任何一个字进行‘解释’。”
“弗罗斯特先生,这么说实在太让人气愤了!”
“该死,‘菲弗’,你到底想干什么?弗罗斯特并不‘让人气愤’——弗罗斯特‘给人抚慰’。听众热爱《纯粹的礼物》,不管他们是否理解其中的含义。这首诗告诉我们,我们来到新世界的祖辈以不同于后人的方式开创‘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美国公民;而‘土地’——我们的国家,美国——是‘纯粹的礼物’。它是我们的。”
看到我一脸茫然的样子,诗人不耐烦地问:“菲弗小姐,您是对个别的词还是对整首诗的意思感到困惑?”
“弗罗斯特先生,这首诗的意思应该是和《天命》一致的——也就是说,美国公民有权占有整个北美。它把美国原住民排除在外——无数印第安部落——他们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一直住在这里。英国和西班牙侵略者——‘白人’。”
弗罗斯特先生冲我露出不可思议的笑容。“菲弗小姐!——你真认为印第安人是美国原住民吗?”
“是的!他们也是人,不是吗?”
“是人,但很原始。是生命,但更接近动物而不是我们的同类。”弗罗斯特先生用苍蝇拍拍打膝盖,不怀好意地眯起一只眼睛,“你可以把这句话写进访谈中,菲弗小姐,罗伯特·弗罗斯特相信文明的存在——但只是白人文明。”
“但是,弗罗斯特先生,您称之为’印第安人’的本土居民才是美国的原住民。从英伦三岛和欧洲来的白人作为殖民者、探险者和商人来到这块大陆——根本不尊重住在这里的美国原住民,他们夺取土地,压迫原住民,实行种族灭绝,直到现在还在这个国家的很多地方这样做,只不过做得更隐蔽些了。您的诗作《纯粹的礼物》本来可以以诗人敏锐的目光来讨论这个问题,可是——”
您是否怕他们被那些更黑暗、更难懂的诗歌冒犯,不会像平常那样鼓掌?怕他们不会全体起立鼓掌,让您心神荡漾?
弗罗斯特先生冷笑着打断我,用苍蝇拍使劲拍了一下:“菲弗小姐!‘种族灭绝’用来形容我们勇敢的殖民者的行为实在是有些‘夸张’——征服荒蛮之地,建立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
“但是这里并不是‘荒蛮之地’——印第安文明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当然,这些原住民并不是城市居民——他们在大自然中生活。但——他们的确有自己的文明,和我们不一样的文明!”
弗罗斯特先生为我谈及此事的热情而深感意外!
也许你会想,正如弗罗斯特先生可能也在琢磨的一样,这位带着录音机、笔记本和编织书包的《诗歌论坛》的采访者很不对劲,她不顾诗人表现出的愤怒一意孤行:“弗罗斯特先生——是否有可能您的读者被欺骗了,您并不是一位‘质朴的新英格兰诗人’而是完全不同的诗人?一位‘黑暗之地’的使者?——一位看到并为我们最糟糕的东西辩护的美国诗人,而且没有歉意——相反,带着一种骄傲?”
“骄傲有什么错,菲弗小姐?”
诗人的浅蓝色眼睛里闪着愤怒的光芒。他的呼吸声越来越大,急促不已。你可以感觉到他胸腔里那颗衰老、肿大的心脏正像发狂的拳头般跳动,犹如激烈性行为引起的剧痛,有着不容侵犯的男人气概的诗人当然不想在这种事中败下阵来。
但是采访者心中也满怀斗志。她调整了一下瘦削的肩膀,身体前倾,柔软的浅金色头发垂到脸庞;她用深沉、兴奋的声音问道——这声音完全不像年轻处女发出的声音:“弗罗斯特先生,你是否有一次说过,如果您的话不会被录音,您宁愿不再见到自己的孩子——那些当时还活着,给您带来很多麻烦的孩子;他们曾经是——现在也是——‘被诅咒的’——”
“我——我从没这么说过…… 谁在散播这种谎言?我——没有……”
“您这么写过——在那些行文巧妙、内容隐秘的诗歌中。您无法感知他人的痛苦——也无法打动他人。您心中隐藏的一切都在您的诗歌中呈现。这就是为什么您在公众场合拒不承认自己的这些诗作——就像一个人拒绝承认自己是畸形孩子的父亲。”
“这不对——这是错的!我已经解释过了,”——弗罗斯特先生深吸了一口气,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开始背诵——“对艺术家想要创造的客观过分带有主观色彩,对他来说太放肆了,这是一种践踏,对他在生活的困苦中坚守的……美好信念的践踏。”
弗罗斯特先生一字一顿地说完这段话,似乎希望它能说服采访者;只是它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弗罗斯特先生,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些在您的诗歌中发现作者有缺陷而且不诚实的人是‘无耻之徒’?——而诗人,像吸血鬼一样攫取他人的生命,却是‘高尚之人’?”
“可是——诗歌就是这样。”
“不是所有的诗歌!不是所有的诗人。今天的话题是您。”
“我——我——我无可奉告,小姐。”——苍蝇拍从诗人的手指滑落到地上。他的手指似乎变得僵硬,由于痉挛而如同爪子一般——“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从哪里来——见鬼……”
“但是您相信有‘地狱’吗,弗罗斯特先生?”
“我——我想是的……我必须……我相信——‘这就是地狱,我还在其间。’我倒是相信马洛肃穆美丽的诗句。”
诗人难得的让步根本没有让采访者得到满足,她像女猎手一样毫不留情地追逐着气喘吁吁的猎物。
“弗罗斯特先生,您记得您女儿莱斯利六岁时的事吗?那时您还是年轻人——一位年轻的父亲——住在新罕布什尔州德里镇那座死气沉沉的农场。——您手里拿了一把上膛的手枪把女儿叫醒,强迫吓坏了的孩子穿着睡衣、光着脚走下楼,在厨房里孩子看见她妈妈坐在桌边,头发乱蓬蓬的哭着。您的妻子原本也是个美人,可是,和您住在那与世隔绝的农场里,还得忍受您的坏心情、坏脾气。您懒惰、不干农活,她还要忍受您的性压迫和笨手笨脚,她三十一岁时已经变成一个憔悴不堪、心气全无的女人。您告诉莱斯利,她必须在母亲和父亲中选一个——哪个生,哪个死。‘明天早上,只有一个人会活着。’”
“不对。没有发生——这种事…… 没有这回事。”
“可是莱斯利记得很清楚,她会责怪您,这种记忆会贯穿您的一生。她错了吗?”
“我的女儿的确——是的,记错了…… 我的大女儿怨恨我,她根本不了解我。她从来都不了解我……”
“那么您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女儿厄玛呢?为什么您要放弃厄玛?您本可以给她更多帮助,您是不是对她感到气愤和厌恶,因为她像您一样性格极端?您失控的言论,多变的情绪,您的‘黑暗之地’?您放弃厄玛就像多年前放弃您的姐姐珍一样。精神疾病让您惧怕,就像传染病。”
弗罗斯特先生表示反对,但却没有多少说服力:“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为厄玛,为——我的姐姐珍。不能指望我为她们放弃我全部的生活,对吗?我做过的所有事,她们不但不感激,反而在疯狂中责怪我……”
“为什么可怜的厄玛总是害怕被绑架和被强暴?被强迫卖淫?您嘲笑厄玛的恐惧,她还是个孩子时您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她长得这么普通,根本不用害怕被强暴;不会有男人对她感兴趣;她还不值‘二毛钱’。后来,您跟罗伯特·罗维尔开玩笑说,厄玛·弗罗斯特连‘去妓院都不够格’。”
“这不是真的。这是——谎言、诽谤…… 罗维尔是一个多病、忧伤的人。我说话总是给他鼓劲,让他高兴。他认为自己够坏,但老弗罗斯特更坏。但所有这些都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
“还有您的儿子。您唯一活下来的儿子。他说:‘我父亲以我为耻。我父亲最多不过瞥一眼我写的诗,然后就推到一边。’他还说:‘有时我觉得浑身紧绷——像琴弓。我觉得想要——我一定是——一枪直中心口……’然后您儿子的声音越来越小,他会用手把脸遮住。”
采访者声音不大但语气充满谴责。诗人盯着她,似乎不知所云,后颈的细小头发不断跳动。他连呼吸都变得很困难,好不容易才挤出几个字:“谁?‘他’——是谁?你在说谁……”他感到一阵晕眩,脚下的大地似乎正在裂开。在绝望中他双手紧紧抓住笔记本,好像那是可以保护自己的盾牌。
“弗罗斯特先生,您知道他烧掉了自己的诗作。十五年来的诗歌作品。您如此小看他,您从未给过他活下去的许可。他一直是您的‘儿子’——您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但您也没有爱过他。他三十八岁时死于头上的枪伤。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就好像从来没有在这世上活过一遭。他需要的只不过是您的肯定,父亲的祝福——但您却如此吝啬。”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说谁……”
“您的儿子,弗罗斯特先生。您自杀的儿子卡罗尔。”
“我的儿子没有——自杀…… 他死于一次不幸的意外事故。”
“您一时兴起给儿子取了一个荒唐的女孩的名字。他怎么也不喜欢‘卡罗尔’,就把名字的拼法改了——您却不高兴。但那时候已经为时太晚,伤害已经产生,孩童时代的印记再也无法消退。他在诗中描写过您是如何把骨髓从他的骨头中吸走。您没有给他留下任何东西,您夺走了他的人生。他知道您的秘密——您没法去爱任何一个孩子,您只爱自己。”
弗罗斯特不断摇头,紧锁着双眉,发灰的脸上沟壑纵横。
“我——我爱卡罗尔。他知道……”
“您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您爱他!他不知道。”
“卡罗尔很软弱——不成熟。他不是一个男人。那他怎么能写真正的诗歌呢?他是拙劣的诗人——他最好的诗也只不过是对我作品的苍白的模仿。他是用蜡笔摹画的孩子。他的韵脚也是从我这里偷去的——‘然而’——‘下雪’——‘慢慢’——‘附近’——‘先知’。他尝试过的自由体诗其实更糟。”弗罗斯特先生笑起来,发出吓人的、像哽咽一般的气喘声。如同诉讼律师为案子辩论一般,诗人言辞中带有正义的信心,尽管有一丝遗憾的色彩:“我的儿子认为‘没有人爱他’。这真令人遗憾!他的脑子就是一片怀疑的阴云…… 他的阴云成为我们的阴云。嗯,他带走了那片阴云。我们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他的努力。他帮我们做了了结——结束失败的一生中无尽的痛苦和执念。”他沉思片刻后,又接着说道:“我的婚姻是个错误——由此开始了一系列更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弗罗斯特家的孩子。我不久后就明白了,尽管我想要保守这个秘密,我根本不在乎以后是否再见到他们——至少,在我亲爱的女儿玛吉丽死去以后。我的确爱她。我非常爱她。可是,我的爱又有什么用呢?我救不了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她像任何一个人的孩子那样死去——消失了。‘世间唯有微风轻拂,雪花飘落之声’——世上没有什么比这种悲伤更痛苦。诗人不应该结婚生子。那也是我妻子伊莲娜所害怕的——她会把我拖向平庸,我们在一起会痛苦不堪,而事实正是如此。诗歌便是无尽的‘生产’。生活是原材料,像面团——但它只是‘生的’,只是‘面团’。没有人想只吃面团。”
他知道您的秘密——您没法去爱任何一个孩子,您只爱自己。
诗人长着双下巴,皮肤松弛的大脸上露出不屑、厌恶的表情。他猛然站起身来,腿几乎支撑不住他的身体。前廊的摇椅吱吱作响,笔记本从他的大腿掉落在草地上。犹如受伤的公牛因为疼痛和愤怒而充满力量,诗人摇晃不定,瞪着折磨他的人。他的心脏,或五脏六腑,被击中了——但他不会认输。他的敌人残酷无情地攻击了他,就像他不堪回首的生活中的那些敌人那样,但他不会认输。
“你——不管你说自己是谁——一个三流诗歌杂志的‘采访者’——你能有多了解我?也许你知道一些我‘生活’中的片段——但你不了解我。你没有理解我的诗歌的能力,就像一个盲孩子根本无法理解她用指尖读到的盲文以外的任何事情——她只能理解那些凸起的文字,却丝毫不懂得文字周围那深刻的、无法言说的静谧。”
这番完全出乎意料的话也让年轻的金发采访者踉踉跄跄站起来,满脸通红;穿着潮湿内裤和女学生式粉红花卉图案“束腰衬衣”的姑娘抓住编织书包,一脸惊讶和警觉地往后退。
愤愤不已的诗人用食指指着敌人说:“你什么都不是。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存在。你从来没有被视作‘二十世纪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你从来没有获得过一次普利策奖,更别说得过几次了——你也永远不会获奖。你从来没有让观众激动流泪,尽情鼓掌,带给他们欢乐——你从来没有让全体观众起立,为你的天才致敬。你甚至不够格亲吻天才的裙边,或者——是诗人身体的其他部位。像你这样的人,可怜的无名之辈,精神上的侏儒,所能做的只是在诗人生活的碎片中翻翻检检,完全意识不到诗人的生活本质上对诗人毫无影响。你抓住的只是蛇那风干、蜕去的皮——活着的蛇却蜕去了这层外皮,自己以极快的速度脱离了你的掌控。你没有意识到只有诗歌才有意义——诗歌会在诗人离开后长存,而你和你的同类却会消失,被遗忘,就好像你们从来没有存在过。”
诗人跌跌撞撞走下前廊的台阶,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某个刺眼的东西在悄然爆炸——太阳?耀眼刺目的阳光?头顶树叶不安的沙沙声?他已经赶走了她,那个恶魔。他满是皱纹的脸由于愤怒而变形。暗淡的冰蓝色眼睛锋利得像碎冰锥。在草地上,诗人的腿不听使唤,他慢慢倒下,他无力阻止倒下去的力量,重重地摔在地上,草地下的土地竟然那么坚硬。他的一生都在躲避那些攻击他的脚踝或是小腿的小恶魔,那些在他耳边轻念咒语的小恶魔,他们说他坏、邪恶、残忍,说他毫不掩饰;他们一直都在想尽办法让他伤害自己,就像他唯一幸存的儿子卡罗尔那样伤害自己,走向疯狂。在一望无际的迪斯摩大沼泽地里,他第一次清楚地看见这些在之后几十年中都一直挥之不去的恶魔;在白昼,他似乎就要忘记大沼泽和黑夜那可怕的智慧,但危险重重。他这次疏忽大意犯了错误,但终究及时逃脱。他不会疯掉——尽管疯狂像强力催吐剂一样扫过他的身体。
然后,他躺在草地上。小虫子围着他潮湿的眼睛周围嗡嗡飞舞。他从那样的高度跌下来,仿佛轰然倒地的雕像,因为太沉重而无法被扶起来。他的愤怒让他窒息,像有一条毛巾堵在喉咙里。近处的闹钟仍在大声嘀嗒作响,仿佛在嘲笑这一切。他可以抓起该死的闹钟,把它扔出去——但是奚落他的姑娘——采访者已经消失了。
他的笔记本!宝贵的笔记本!它已经从手中滑落。他使劲去够它,想把它抓住贴在胸前。奇怪的是,他看上去好像前胸赤裸——这么突然。他柔软、松弛的躯体,像动物乳房一样的前胸,羞辱地暴露无遗。他不能大喊求救,这场面实在太过丢人。诗人从来都不是一个懦弱地大喊救命的人。他衰老的肉体一直让他感觉挫败、屈辱,但他却从未认输,以后也不会认输。
诗人勉强才抓住笔记本的一角。这一番努力使他颤抖、战栗——但他还是想办法把笔记本拉过来,抱在胸前。他保护怦怦跳动的心脏不受伤害,不会受到敌人的袭击。因为这是他的盾牌,正如在古代——勇士倒下了,但盾牌却让他免于死亡的痛苦。
“弗罗斯特先生?哦——弗罗斯特先生——”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他,诗人几乎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他失去了意识,但还在呼吸。在一九五一年八月一个令人倦怠的下午,伟大的诗人在佛蒙特州布拉德乐福诗人小屋前的荒草丛中倒下了。
但是,诗人仍在呼吸。这点毫无疑问,诗人仍在呼吸。
本文摘自《迷人的,昏暗的,幽深的:短篇小说集》,注释从略
[美]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邱颀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1 年 5 月
题图来自 Björn Grochla on Unsplash
